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健鋒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與內地的經貿活動日益頻繁,不時有在內地營商的港人(港商)遇到問題,因而需尋求協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內地的辦事處(駐內辦)每年接獲多少宗港商或其家屬求助的個案,並按求助個案所屬類別和是否已獲解決列出分項數字,以及部分個案仍有待解決的原因為何;
(二)現時當港商在內地遇到下列情況而求助時,駐內辦的一般處理程序和做法分別為何:
(i) 牽涉入商業糾紛,
(ii) 與內地當局發生糾紛,
(iii)有法律問題,以及
(iv) 有人身安全問題;及
(三)過去三年,政府採取了甚麼措施和進行了甚麼工作,以提升駐內辦的職能?
答覆:
主席:
由於問題涉及多個政策範疇,經徵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保安局,就問題所述的事宜回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五個駐內地辦事處(駐內地辦事處)合共處理的港人求助個案數目,按個案所屬類別載於下表:
類別 | 港人求助個案數目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
與入境事務及人身安全有關的個案 | |||
1﹒ 遺失旅遊證件或金錢 | 70 | 78 | 76 |
2﹒ 在內地遇到意外、受傷或其他事故 | 431 | 284 | 277 |
小計: | 501 | 362 | 353 |
對內地機關的申訴 | |||
3. 源於商業糾紛 | 19 | 20 | 20 |
4﹒ 有關內地房地產的投訴 | 33 | 20 | 27 |
5. 其他 | 144 | 167 | 96 |
小計: | 196 | 207 | 143 |
總計: | 697 | 569 | 496 |
由於這些個案性質和複雜程度各有不同,而港人向駐內地辦事處求助時無須表明他們逗留在內地的原因(例如營商、工作、旅遊或求學等),當局並無按個案結果或求助人身份備存資料。
(二)駐內地辦事處就問題所述的情況可提供的協助概述如下:
(i)及(ii)牽涉入商業糾紛和與內地當局發生糾紛:駐內地辦事處不會介入私人性質的商業糾紛。然而,若個案涉及對內地機關的申訴,駐內地辦事處會應求助人的要求,將個案轉介至內地有關機關,以作進一步處理。至於與內地當局發生糾紛的個案,除了尚在司法審理中的個案外,駐內地辦事處會應求助人要求將個案轉介至內地有關機關,以作進一步處理。基於「一國兩制」的原則,有關個案須由內地的相關機關,按照內地的法律和程序處理。除轉介個案外,駐內地辦事處亦會因應個案的性質和過往處理類似個案的經驗作出跟進,包括在可行情況下安排求助人與內地有關部門見面。
(iii)遇到法律問題:駐內地辦事處會按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提供的通訊錄,告知求助人有關省市的律師協會聯絡資料,以便他們尋找合適的律師。另外,駐廣東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委聘了一所香港機構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安排內地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定期在該機構位於廣州、深圳及東莞的三個內地諮詢服務中心當值,接見或電話解答香港企業和居民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
(iv)遇到人身安全問題:若港人在內地遇到有關人身安全的問題,包括遭遇意外事故(例如:交通事故、火災等)或其他突發事故(例如:遇劫、遇襲等),其本人或其親屬除了應立刻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及尋求協助外,亦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熱線:1868)、駐北京辦事處(駐京辦)、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辦)或駐粵辦。一般而言,特區政府可以提供以下的協助:
(1)收到港人遭遇意外或傷亡的消息,將情況通知當事人在港的親屬,並就有關的程序事宜提供諮詢意見;及
(2)應當事人的要求,聯絡其在港親友,請他們給予當事人金錢上的援助。
(三)二○一三年《施政報告》宣布提升駐內地辦事處的職能,以更好地支援在內地的港人港商。為落實《施政報告》的有關措施,我們已於二○一三/一四年起增加各駐內地辦事處的人手和撥款,並在以下四方面加強了服務:
(1)聯繫港人港企和反映關注:各駐內地辦事處均設有專責人員,聯繫在內地的港人港企,包括在當地的香港商會、企業和專業人士、學生和退休人士等,了解他們情況和服務需要。在聯繫港商方面,各駐內地辦事處向港商通報內地最新政策法規、經貿資訊及支援業界的措施,了解他們在內地的經營情況,並適時向內地有關當局反映港商的意見和關注。
(2)加強政策調研:駐京辦就港商關注的全國性政策如稅務、勞務、知識產權等進行調研,分析這些政策對香港企業帶來的影響及機遇,並安排專家在內地舉辦講座以及編製《專題通訊》,向香港商會和企業等發放有關資訊。各駐內地辦事處也已加強搜集和透過定期通訊發放省市重大發展和招商項目的資訊,並就港商關注的議題舉辦座談會和講座等,以協助港企把握發展先機。同時,各駐內地辦事處已優化其網頁,以方便在內地的港人港企獲取資訊。
(3)提供協助:除了於駐京辦和駐粵辦設有入境事務組外,駐成都辦新增的入境事務組已於二○一三年十月投入服務,為在內地遇到事故的香港居民(包括港商)提供更適時的協助。至於其他非入境事務及人身安全的求助個案,各駐內地辦事處亦會因應個案情況和求助人的要求提供可行的協助。
(4)加強與內地各界的溝通和宣傳:各駐內地辦事處以不同渠道推廣香港的優勢和增進兩地的互相了解,亦致力舉辦推廣活動,協助在內地的港商升級轉型、開拓內銷。例如,駐內地辦事處於去年及今年與商會及其他機構合作,分別在廈門市及重慶市舉辦「香港週」活動,以推廣香港產品和服務,協助港商建立品牌形象,開拓內地市場。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06/25/P2014062503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