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我必須承認我並非電視迷, 而我對這個課題亦所知有限。從昨晚起,我便一直耐心仔細聆聽各位同事和政府官員的發言。支持這項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議案的各位議員發言精闢,從邏輯角度闡述政府應該發出本地免費節目服務牌照(“免費電視節目牌照”)的理據。但很遺憾,政府官員的發言則邏輯欠奉,亦未能就何俊仁議員剛才所提等候3年仍未有結果一事提出論點, 說服我們事出必有因。我認為政府實有需要就這些問題一一交代。
正如前述,我對這個課題所知有限,但我是以一個開放態度來看整件事。在決定投票意向前,我希望向政府當局提出一些關於發出免費電視節目牌照的問題, 然後才作出明確決定。
首先, 在發出免費電視節目牌照時, 政府實際上考慮過哪些條件? 發出的免費電視節目牌照數目是否有任何限制, 抑或是不設上限? 局長,請你清清楚楚告訴我們,你心中有何打算? 你絕不能以保密作為“龜縮”的理由, 又或是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之名迴避問題。這樣做並不是解決方法。
第二個問題是,倘若發出的免費電視節目牌照數目並無上限,政府是否會接納任何人或機構,例如張三、李四、DBC、法輪功,以至任何希望獲得免費電視節目牌照的機構所提出的申請? 政府有必要告訴我們, 當局是按哪些準則決定向甚麼人、甚麼機構發出牌照。
第三個問題是, 倘若發出的免費電視節目牌照數目並非不設限,政府如何決定發出多少個牌照? 具體數目為何,政府又是怎樣得出這個數目? 政府會否考慮本地市場情況、經營環境,以及經濟表現等因素? 社會上能否為所有獲發牌的免費電視台提供生存空間,抑或政府只想製造一個人人有份、永不落空的爛攤子? 局長,請你向我們解釋一下。
第四個問題是,鑒於免費電視節目牌照需求甚殷,政府在挑選具有潛質的免費電視節目牌照持有人時,會按甚麼準則作出考慮? 當局在訂出該等準則時, 有何考慮因素?
再者, 我希望局長解釋一下, 有何原因令該3名申請者認為政府已經同意向他們發牌? 你曾否向他們發出任何通知,或邀約他們申請牌照? 究竟實際發生了甚麼事情? 這件事發展到現在,已變成一場鬧劇,令香港淪為國際笑柄。我想先聽聽局長的回應,然後才決定如何投票。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