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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修基金 – 書面質詢 (石禮謙)

以下是七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二年成立持續進修基金(基金),鼓勵本地勞動人口裝備自己,以配合全球化和知識型的經濟發展,並為年輕人創造向上流動的機會。有意見認為,雖然持續進修對個人發展有一定作用,但有市民基於各種原因(例如學費高昂)選擇不繼續進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獲基金資助的申請人數目,並按申請人修畢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後可取得的學歷列出分項數字;

(二)自基金成立至今,獲批資助的申請人和個案的數目分別為何,並按申請人所屬年齡組別(例如18-30歲、31-50歲及51-65歲)及性別列出分項數字;有否評估基金的現時結餘可向多少名申請人提供資助;若有,詳情為何;

(三)儘管財政司司長曾表明基金不應被視作長遠的經常措施,但鑑於經濟環境已經改變並向多元化發展,當局會否考慮再向基金注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有報道指出,在二○一三至二○一四學年,自資專上院校所辦的部分課程的學費加幅高達25%,但每名申請人最高一萬元的累計資助額自基金成立以來一直維持不變,當局會否提高該資助額上限,以減輕申請人的經濟負擔;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有否措施鼓勵私人機構制訂政策,資助僱員進修或參加培訓計劃;若有措施,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政府於二○一三年發出的人口政策諮詢文件指出,建造業、零售及飲食業,以及護理服務業正面對勞工短缺的問題,現時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中分別有多少項與該等行業相關,以及基金自成立以來資助了多少人報讀有關課程;有否統計過去三年,分別有多少人在修畢有關課程後的一年內轉職到該等行業;有否計劃把更多與該等行業有關的課程納入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以鼓勵更多人投身該等行業,從而紓緩勞工短缺問題?

答覆:

主席:

  就石禮謙議員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即二○○九年六月至二○一四年五月),獲發持續進修基金(基金)資助的市民共有176 573人。有關獲發基金資助人士在修畢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基金課程)後取得的學歷分項數字詳列於附件

(二)由基金自二○○二年成立以來,直至二○一四年五月,共批核521 523宗申領個案,獲發資助的市民共有438 914人。有關人士的年齡組別分布列於下表:

                                         年齡組別
     18-29  30-39  40-49  50-65  總計
     --  --   --  --   --
獲發基金 228 825 125 742 64 842  19 505  438 914
資助人數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基金辦事處)沒有記錄獲發資助的申請人的性別。

  在二○○二年四月政府成立50億元的持續進修基金,並於二○○九年七月再注資12億元,令基金總撥款額增至62億元。截至二○一四年五月,基金的承擔金額約為46億元,當中包括已向成功修畢課程的學員發放約36億元和約10億元預留予已開戶學員的款額。以每名申請人將獲發放1萬元資助款額計算,粗略估計基金仍可讓約160 000名未開立基金戶口的市民受惠。

(三)鑑於目前基金結餘尚有約16億元,當局現無計劃為基金進行注資,但會繼續監察基金的運作和結餘。

(四)每名基金申請人可在修畢任何基金課程後申領發還該課程80%的學費,上限為1萬元。大多數(約70%)基金課程的學費均為1萬元或以下,現有的資助額大致足夠。

  當局會繼續透過多種渠道宣傳基金,例如透過基金網頁和開辦基金課程的培訓機構,讓廣大巿民認識基金,鼓勵持續進修。

(五)我們分別在二○○四年、二○○七年、二○○八年及二○○九年擴展原有的資助範疇。現時,基金課程分別屬於八個指定範疇和在資歷名冊下登記為《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八個指定範疇(即商業服務、金融服務業、物流業、旅遊業、創意工業、設計、語文(註)、以及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的培訓課程,如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評估,可申請登記成為基金課程。而根據資歷架構下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所訂立的《能力標準說明》設計,並已成功在資歷名冊下登記的《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亦可在基金下登記,並納入基金的資助範疇內。現時,15個行業(包括中式飲食業及零售業)已訂立其《能力標準說明》;安老服務業則剛就其《能力標準說明》的草擬本完成業界諮詢。當局會繼續檢討基金課程的涵蓋範疇。

  現時,基金課程名單內有11項與中式飲食業相關的課程。截至二○一四年五月,報讀該11項課程並成功獲得基金資助的申請人共有60名。目前,基金課程名單內未有建造業、零售業及護理服務業相關課程。

  基金辦事處並無收集申請人於修讀基金課程後的就業情況,因此未能提供有關申請人轉職的數據。

註:有關英文、中文書寫、普通話、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意大利文及俄文的語文課程均合資格在基金下登記。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07/02/P2014070214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