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勝利閉幕。大會審議並表決通過政府工作報告、「十五五」規劃綱要等多項重要議案,為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進一步夯實重要制度基礎。「十五五」規劃為國家發展描繪藍圖,也為香港在由治及興新階段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清晰方向。從「十五五」規劃的方向可以看到,國家在新發展階段將在多邊貿易體系、國際經貿規則與全球治理體系中發揮更加積極的引領作用。
國家「十五五」規劃彰顯出國家在制度自信、法治自信與治理能力方面為全球帶來的積極影響和顯著成果。同時,本次人大會議多份報告亦強調涉外法治建設的重要性。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均提到涉外案件審理與調查工作,反映我國司法體系在服務國家外交、維護國際經貿秩序方面承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隨着我國在全球經濟與治理體系中的地位提升,法治將成為我國參與國際治理的重要制度基礎。
勇擔國際橋樑責任
香港長期以來是國家對接國際規則的重要橋樑,特別是在法律、金融及國際商貿領域。回顧過去30多年,筆者一直積極參與翻譯和整理我國法院的判決書,讓普通法體系的法律界更好理解我國司法制度。同時,在法治人才培養方面的成果亦逐漸顯現。今年兩會期間傳來一個好消息,一位曾在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修讀碩士、並由筆者參與培養的我國法官,早前以最高票當選聯合國相關機構的上訴法官,將於今年履職。這一事例充分體現香港在培養涉外法治人才方面所發揮的橋樑作用,也反映國家在國際法治領域的影響力不斷提升。從更宏觀的角度看,這些成果正是香港為國家參與國際治理、培養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的一個生動實踐。香港有基礎、有能力助力國家推動涉外法治建設、加強國際法治交流,貢獻國家「十五五」規劃中強調以法治參與全球治理的方向。
在對外交往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出繼續推動深化多邊合作,派團參加各國議會聯盟大會,其中更特別指出與12個國家議會和歐洲議會舉行機制性會議;反映我國在國際局勢複雜多變的背景下,依然保持開放姿態,以對話、交流及合作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民間對外交流同樣具有重要意義,香港在這方面可以發揮獨特作用,成為不同國家與文化之間交流的重要平台。
深化大灣區協同發展
國家「十五五」規劃亦再次強調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動區域協同發展,建設世界級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未來的大灣區應在科技創新、金融服務、法律制度與產業合作等方面形成更緊密的協同機制。香港在金融、法律及國際化人才方面具有獨特優勢,能夠在區域合作中發揮重要的制度橋樑作用。筆者建議可結合今年深圳承辦亞太經合組織(APEC)相關活動的契機,研究在前海建立國際經貿法院,匯聚香港具有國際經驗的法律人才、內地熟悉國際規則的法官,以及澳門熟悉歐洲成文法制度的法律專才,共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合作的新平台。這不僅有助提升大灣區法治環境,也能為國際經貿糾紛解決提供新的制度創新。
香港正制定自身的五年規劃,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香港五年規劃與自由經濟制度並不矛盾,相反能夠為特區政府、企業及投資者提供清晰的發展預期。當政策具有清晰的制度與法律支持時,政府部門在推動重大發展項目,例如北部都會區建設時,將更具效率與執行力,同時也有助整合社會資源,推動改革與制度創新。香港要充分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在金融、創科、法律、教育與國際交流等領域持續提升,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展現更大作為,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更大力量,共享改革開放發展紅利。
刊於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