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長達156日特區法院公平公開審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2月9日,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依法對黎智英判囚20年。法庭指黎所犯的2項勾結罪的串謀,不僅精心策劃,且早有預謀,黎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案件屬嚴重及重大犯罪行為。
對於法庭依法公正判決、捍衞正義,筆者非常支持!
黎智英蓄意長期亂港,製造矛盾,分化人心,惡行纍纍,罄竹難書。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他仍冥頑不靈,公然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根據法庭資料,當中一項控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4)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證據確鑿。
國安法保障特區長治久安
由2014年非法「佔中」到2019年黑暴,以黎智英為首的亂港勢力夥同美西方政客,煽動鼓吹各種癱瘓香港的惡行,導致社會陷入動盪不安,市民生命飽受威脅,工商百業慘受摧殘。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美西方政客陰謀「亂港」,最終旨在「反中」!
國家安全不容侵犯。黎智英公然替外部勢力充當馬前卒,多年來裏應外合煽仇煽暴,必須受到法律嚴厲懲治。
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填補了過往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法律空白,令司法機關有法可依、有權可使,直接打擊反中亂港罪行,為特區長治久安提供堅實保障。
仍須防外部勢力死心不息
黎智英多年來假借所謂「新聞自由」,不僅荼毒市民大眾,更蒙蔽傳媒人充當「新聞打手」。有壹傳媒前主管對筆者說,黎擅以「挑戰權貴」作幌子,美化其「反中亂港」惡行。該位主管坦言,在職期間甚感興奮,誤信一支筆桿可任意打擊他人,誰不知被人利用擺布,「原來不是打擊,是惡意攻擊」。該位主管又質疑壹傳媒官司多多,黎智英卻有充裕財力應付,「說沒有金主,你會相信嗎?」
黎案審訊前後,外力依然死心不息,肆意抹黑香港特區,隔空聲援黎智英。別有用心的外媒謊稱黎在羈押期間受到不合適對待,更有美西方政客要求制裁香港特區官員和法官,種種劣行不但妨礙香港司法,同時充分反映黎智英獲得外部勢力撐腰。對於一切誣衊,我們必須堅定反駁、堅決說不,絕不能讓別有用心的圖謀得逞,危及國家安全。
黎智英案依法判決,合法合理合情,彰顯了法治,維護了公義,保障了安全。堅定維護國家安全,香港必能安定繁榮,再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