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是促進和平的典範(梁美芬) – 評論文章
當前世界格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全球不可預測的挑戰接踵而來。4月10日,國共兩黨領導人時隔10年再次會面,對兩岸關係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四個不可」和「四個堅持」的重要論述,為兩岸關係發展與國家統一事業劃定了底線、指明了方向。此時深入探討「一國兩制」的實踐內涵及制度優勢別具時代意義,長期投身「一國兩制」實踐的法律工作者都十分清楚,「一國兩制」這個偉大構想的初心是和平實現兩岸統一。香港、澳門正是其先行先試的重要實踐場域,承載着探索國家統一路徑、彰顯國家制度優勢的關鍵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