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完成審議並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可謂不負眾望。條例草案旨在按照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修改選舉委員會、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以及就相關事宜訂定條文。有關方案為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了明確的制度保障,為長遠繁榮穩定打下良好基礎。經民聯呼籲香港社會各界同心同德,致力重塑政通人和的管治生態,匯聚愛國愛港的賢能之士,集中精力拚發展、惠民生,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全國人大在今年3 月11 日作出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在3月30日全票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為進一步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制定具體方案,回應了香港社會經歷大亂之後「求安定、謀發展」的主流民意,從國家層面為填補香港選舉漏洞、維護國家安全、終結香港政治亂象提供不可挑戰的法律依據。
構建香港新選舉制度關鍵步驟
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二,也是構建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具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的關鍵步驟,對於「一國兩制」實踐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議案通過重構及賦權選舉委員會,令選舉更加體現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選委會的規模擴大至1,500人,並增至五大界別,引入基層和全國性團體等代表,令選委會更能夠維護香港整體利益。同時,立法會議席增加至90席,並按選委會40席、功能界別30席、地區直選20席的方式組成,涵蓋了社會上更多界別、更多階層的代表,有助擴大政治參與和代表性。在立法會內,選委會界別保持較大的比例,有利於行政和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亦互相配合,有利於真正落實行政主導。經民聯認為,有關方案為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了明確的制度保障,撥亂反正,讓香港社會盡快走出「政治泥沼」,重回發展正軌,為長遠繁榮穩定打下良好基礎,相信本港大多數市民都會歡迎和支持。
匯聚愛國愛港賢能之士建設香港
是次修訂表現了中央政府對香港社會各界,包括對特區政府、立法會以及廣大市民的信任和支持,這種信任和支持是本港落實「愛國者治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最佳保障。
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亦反映出在立法會回復正常議事狀態之後,行政與立法機關出現了良性的互動。鑒於本港要在12個月內完成本地立法工作及舉行3場重要選舉,時間顯得非常緊迫。立法會早前接納了行政長官的建議,在內務委員會之下成立小組委員會,先討論《決定》和新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當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之後,小組委員會就立刻轉成法案委員會。兩個階段的委員會合共舉行了17次會議,進行了47小時的討論,可謂「開足馬力」審議法案。由於條例草案建議修訂8項主體法例及24項附屬法例,涵蓋許多不同範疇,法案委員會採用了新的方法,按照條例草案涉及的十多個範疇將條文分類,並研究每個類別涵蓋的條文。這方法不但有助提升審議效率,也適用於日後審議其他複雜的法案。條例草案的審議過程又是集思廣益的過程,基於法案委員會的審議成果,當局動議了多項修正案,令條例草案更臻完善。
條例草案的內容實質上關乎香港的三場重要選舉,也廣泛涉及本地各行各業和地區上的眾多持份者。如今,條例草案已通過,特區政府應通過不同的渠道,包括利用大眾傳播媒介和社交媒體,以及聯同工商專業組織和地區組織,詳細解釋和說明條例草案的修訂內容和實際影響,亦必須深入細緻地處理好地方選區劃界和各項選民登記等工作,未來的三場重要選舉才可以按部就班、有條不紊地進行,達至條例草案要取得的最佳效果,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港」。
完善選舉制度,並穩妥落實上述三場選舉,讓香港可以結束無休止的政治爭拗,走出過去的政治泥沼。經民聯呼籲香港社會各界同心同德,致力重塑政通人和的管治生態,匯聚愛國愛港的賢能之士,集中精力拚發展、惠民生,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讓社會長治久安,市民安居樂業,亦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這顆東方之珠將會在國際上繼續發出耀目的光彩。
(刊於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