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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條立法全民有責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早前為香港民族黨發言人陳浩天提供宣揚「港獨」的平台,引起社會巨大反響。港獨就像毒品,慢慢地毒害香港及年輕人,使他們行上不歸路。目前本港有法律及政策禁止人吸毒,但卻欠缺有效法律及政策處理港獨問題。

港獨危害香港社會安定,港府必須正視。陳浩天政治立場鮮明且偏激,宣揚港獨,在活動期間多次鼓吹港獨,並得一眾外國傳媒廣泛報道。無論FCC如何辯駁,都不能否定香港民族黨或陳浩天本人已利用FCC 所提供的平台,向國際社會大肆宣揚其分裂國家的主張。這無疑是一個對中國作為主權國的政治挑釁。

筆者相信無論是香港政府還是建制派議員,都絕對重視《基本法》第27 條所賦予的言論及新聞自由。但在中國境內的香港,FCC 亦得尊重基本法第1 條及第23 條下對國家主權及安全的規範和義務。外交部直接發表聲明譴責,正正證明了事件已經超越「兩制」的範圍。

作為外國記者會的負責人,若沒有這種政治知識及判斷,實令人難以置信。我認為事件還有迴旋的餘地,但就要看各方包括香港政府及FCC 「揸fit 人」如何有智慧地解決。

政府應有實質政策堵截港獨

筆者明白政府希望集中精力處理民生問題。可惜,樹欲靜而風不息。正如一個人的身體有病不顧,只顧天天搵錢,最後身體垮了,有錢也沒有用。就23 條立法,涉及很多政治敏感地帶及國民身分認同。但基於本港教育在回歸20多年來一直沒有推行國民教育,高中通識教育科設計漏洞百出,給予不少別有用心的人有機可乘。久而久之,香港就出現愈來愈多年輕人國家意識薄弱,在沒有知識基礎下仇視自己的國家。

在這問題未惡化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前,香港政府應在行政及立法有實質政策堵截港獨,向社會各界包括公務員、教育界及年輕人發放清晰信息:香港政府會竭盡所能堵截港獨。

筆者絕對明白政府等的「適合時機」,乃泛民能夠改變在23 條立法問題上的「絕對拒絕態度」,但這會否發生亦取決於社會對保護國家安全的認識。這項巨大工作,除了政府及建制派之外,反對派亦有責任重新評估形勢。

基本法第23 條給予了香港「自行立法」的機會,香港能否珍惜及自行做好這工作而不用中央出手保護國家安全,實有待香港各界特別是反對派對問題的認識與覺醒。

(刊於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