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惡行昭彰罪有應得 所有企圖危害國安之徒必法網難逃(吳永嘉) – 評論文章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15日)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裁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被控的一項「串謀刊印、發佈、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罪成,並指黎是案中主腦。

行政長官李家超斥責,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確鑿,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

裁決彰顯正義不會缺席

案件基於鐵證如山作出莊嚴裁決,特區政府依法檢控,法庭審訊公開、公平、公正,是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的正義之舉。黎智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有應得,今次裁決彰顯正義不會缺席,所有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都必然難逃法網。

此次裁決是香港《國安法》實施成效的生動印證,凸顯了《國安法》守護香港穩定發展的核心價值。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精準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效遏制反中亂港勢力的囂張氣焰,徹底扭轉了香港此前動盪不安的局面,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國安法》為香港法治體系築牢安全屏障,明確國家安全底線,讓各類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為有法可懲、有規可束,不僅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更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與自由,為香港社會的穩定運行、經濟的復蘇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如今的香港,社會秩序重回正軌,發展活力持續迸發,法治公信力不斷提升,這一切都離不開香港國安法的堅實守護。

黎智英今日的結局是咎由自取,絕不值得同情,裁決更向外界釋放清晰信號,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穩定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公平、公正、嚴厲的懲治;香港《國安法》是香港長治久安的「定海神針」,必將持續護航香港在法治軌道上穩步前行。

原文刊於堅料網:https://n.kinliu.hk/kinliunviews/%E9%BB%8E%E6%99%BA%E8%8B%B1%E6%83%A1%E8%A1%8C%E6%98%AD%E5%BD%B0%E7%BD%AA%E6%9C%89%E6%87%89%E5%BE%97%E3%80%80%E6%89%80%E6%9C%89%E4%BC%81%E5%9C%96%E5%8D%B1%E5%AE%B3%E5%9C%8B%E5%AE%89%E4%B9%8B%E5%BE%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