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青年創業有「財」更要有「專才」(梁君彥) – 評論文章

政府宣布成立3 億元的「青年發展基金」,包括協助青年創業,初步計劃會以一比一形式作資金配對,屬意由非政府機構協助青年創業。幾經爭取,我們喜見政府終於採納經民聯的意見,承諾設立基金支持青年創業,但公帑必須用得其所,才能事半功倍。

莫說是在商場上打拼創業,即使是非牟利機構,例如幼吾幼慈基金轄下的「333小老師培訓計劃」,也是相信「專才」和「經驗」,以市場薪酬聘請有經驗的老師和校長組織活動,為基層家庭學童提供學習和個人成長輔導。他們當然明白這樣的運作模式成本自然高,但卻深明「專業及有經驗者」所起的關鍵作用。捐款用得其所,不但能幫助基層學童,計劃贊助人亦感到欣慰,這正是經民聯堅持「青年發展基金」須由具營商經驗的機構負責審批及配對的原因。

「青年發展基金」的重點,應放在協助青年人把創意理念化為實際可行的業務計劃,在他們業務起步之際給予適當支持和扶助,使之他日能夠振翅高飛,因此,「青年發展基金」不但要在財務提供支持,更要填補青年創業者的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技巧的不足。

早前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客席副教授紀治興提到,在英國有非牟利機構營運的創業基金,每年平均提供約1億元予青年創業,參加者要提交創業計劃書、付諸實行及能夠自負盈虧運作,惟仍有不少申請者於最後階段無以為繼,成功率僅1%。今次《施政報告》提出的基金方案,有傳獲資助青年毋須償還款項,我們擔心此舉會否削減獲資助者的營運動力,影響創業成功率。

有推出青年創業計劃的香港青年協會也期望,政府在研究基金運作細節時須考慮非政府機構的能力,包括有沒有足夠資金作配對,又要求政府提供導師支援,向青年教授創業初期面對的問題,包括成立公司以至申請專利的程序,和提供相關人脈等。換言之,即使是非政府機構本身,亦沒有足夠把握可以把基金營運得成功。

以上種種問題,經民聯一早已考慮到,因此,我們一直建議由政府注資成立青年創業基金,提供低息貸款予青年人創業,由銀行審批、政府擔保八成本金及津貼一半利息開支,而且不是撥款後便「算數」,並要組織工商專業界的專才和高級行政人員擔任導師,提供適切而全方位的協助,使青年人的概念能真正化成具持續盈利能力的生意。事實上,本港不少行業本身已存在很多的競爭者
,若有「識途老馬」和人脈作「盲公竹」,結果可能事半功倍。

「青年創業基金」概念確實不錯,但若最終因營運機構欠缺實戰經驗,或錯配安排而失敗,鎩羽而歸,只會打擊參加者的信心,好心做壞事,這是我們最不想見的。

 

(刊於  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