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金融服務業發展八點意見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1、應該積極配合國家「一帶一路」的戰略政策,致力吸引跨國巨企首次來港公開招股或第二上市,只要IPO和第二上市的監管條件一致,不論新舊經濟體股份都應全力爭取來港上市。

2、聯盟支持同股不同權,但需要為投資者提供全面保障措施,包括設定日落條款、增加獨立董事名額、限制投票權比例(「一股十票」為上限)、規定上市後不能再發行「多票權股份」,以及若創辦人不再出任公司管理層,須轉換所有多重投票權股份為一股一票股份。

3、乘着內地已經公佈開放政策,放寬外資銀行、保險及證券等金融行業的市場進入,當局應推動本地券商北上發展,包括與內地商討降低准入門檻、與內地加速商討開設新股通,並讓大灣區專業投資者甚或居民直接參與本地新股上市認購,以增加本港股票市場的深度、廣度和活力。

4、為優化市場結構和保障各持份者利益,建議一旦下令公司停牌,監管當局應考慮委派獨立執董進入董事局,監察公司運作,防止停牌中公司資產被無理挪用;以及建議證券及期貨監察委員會在運用權力(8.1條)時,提供執法依據,是此條哪一部分?在股票停牌一段時間後定期公佈調查進度,不能無了期停牌而股東又對公司前景無所適從。

5、當局應乘勢優化互聯互通,增辦金融產品,包括盡早與國家商討落實債券通南向部分,推出交易所買賣基金(ETF)通和「商品通」等項目,以拓闊本地金融市場的發展空間。

6、建議將網上認證開戶服務納入金融科技沙盒讓業界試行,長遠協助業界建立網上開戶認證平台。

7、建議加快研究推出「數碼個人身份」(eID)資料庫,並開放予境外人士,以配合推出個人專業資訊機構平台(Know-your-customer Utility,KYCU),並擴展至銀行業以外的行業,包括金融服務業,以配合金融科技的發展。

8、建議當局發展綠色金融,惠及灣區居民,包括考慮利用現時鼓勵基金業發展的稅務條例,參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綠色債券津貼計劃 (Green Bond Grant Scheme),提供財政誘因推動綠色債券發展。

 

(刊於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