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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消除疑慮 投資更有信心(林健鋒) – 評論文章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就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為香港特區提供清晰指引,一錘定音釐清國安法立法原意,消除了不必要的疑慮,如同定海神針,有利於完善香港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推動香港法治健康發展,讓投資者對香港營商及投資環境更有信心。國家「十四五」規劃確立了香港「八大中心」新定位,商務往來勢將更為頻繁,連帶法律服務的需求亦會增加。海外律師參與香港一般商業、民事及刑事法律服務的空間依然遼闊,相信不同國籍的普通法系海外律師,在符合香港法律規定的條件下,仍然能夠參與香港多元的法律服務。

國家主席習近平曾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法治亦是香港向來賴以成功的基石及核心價值。香港2019年的修例風波,影響了部分市民及投資者對香港法治的信心,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制定了香港國安法,穩定社會,安定民心。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進行解釋,釐清立法原意,明確了香港國安委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為特區政府處理相關問題提供清晰指引,行政長官可依法處理國家安全事宜,排除了法律執行程序中的不確定性,以及國家安全可能出現的重大風險,不僅是合情合理、合憲合法,更體現出國家對香港的高度重視及擔當,體現出中央一直維護香港法治,亦體現出中央支持香港保留和發展普通法制度。

最近有聲音認為,香港須及時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以要求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必須取得在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特區政府亦應積極考慮,期望透過完善本地法律,加強在國家安全方面的保障。

海外律師在香港仍不乏發展機遇

然而,即使有關法律修訂在立法會獲得通過,國安案件在香港司法案件當中只佔很少數,而香港作為最開放、最自由的經濟體,亦是連接國家與世界的重要橋樑,法律服務廣泛,海外律師參與香港一般商業、民事及刑事法律服務的空間依然遼闊,相信不同國籍的普通法系海外律師,在符合香港法律規定的條件下,仍然不乏機遇。因此,對於今次釋法是否會壓縮海外律師參與香港法律服務的空間、削弱國際社會對香港普通法制度的信心、打擊香港獨特地位及競爭優勢、影響營商環境等質疑,可以說這完全是多慮和不必要的。

事實上,香港過去已經歷過5次人大釋法,每次都解決了對香港基本法重要原則理解的問題,化解了因爭論而產生的社會矛盾,完全無損香港法治、司法審判權及終審權。今次就香港國安法釋法,不僅排除爭議及各種政治干擾,規範了審理國安案件的司法程序,同時有利於完善香港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推動香港法治健康發展,亦為香港社會創造更穩定的法治及營商環境,讓香港可以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各類商業活動帶動法律服務興盛

國家「十四五」規劃確立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貿易中心、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國際航空樞紐中心、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八大中心」新定位。作為粵港澳大灣區一分子,香港必將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完善的法律制度、自由及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下,香港定必為投資者帶來信心,商務往來勢將更為頻繁,各類商業活動,連帶法律服務的需求亦會增加。

過去幾年,香港經歷了修例風波及長達3年的新冠病毒疫情,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會已實現由亂到治,政治回復穩定,最近國家及特區政府有序放寬防疫措施,香港將逐步邁向全面通關,社會終走上復常之路,相信各行各業會再次起飛,經濟定必再度興旺。

刊於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