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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一帶一路」打造香港高端專業服務平台 (梁君彥) – 評論文章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指出中央支持香港在綜合服務平台、資金融通、人文交流、深化與內地合作共同開闢「一帶一路」市場等四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事實上,「一帶一路」的一個重點是推動各國和各地區的基礎設施及產業合作互聯互通,這需要大量國際性專業服務作中介及後勤支援。專業服務是香港的核心競爭力,筆者認為香港應打造成「一帶一路」的高端專業服務平台。

張德江委員長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上闡釋香港在「一帶一路」的四個積極作用,當中包括主動對接「一帶一路」打造綜合服務平台。確實,香港在打造成「一帶一路」綜合服務平台、高端專業平台上擁有明顯優勢。

香港專業服務業具有明顯優勢

一是香港的專業服務業人才儲備充足:以專業服務及其他工商業支援服務為例,2013年從業員達到49.5萬人。同時,香港現有19所可頒授本地學位的院校,在2014/15學年,這些院校開辦約300個學士學位課程及400個副學士課程,包括各種專業服務相關的課程,為業界培訓大量人才。

二是高端專業服務達國際水平:專業服務業是香港的支柱產業,聚集了大量專業服務機構和高端服務人才,能夠提供國際化程度很高的專業服務。例如,在管理諮詢行業方面,全球首100家最大的銀行中,71家在港設有分支機構,加上大量投資機構和保險公司,令香港雲集了大量專營企業策略、機構組織、財務管理、信息技術及產品開發的諮詢顧問機構。

三是香港有與國際接軌的健全法律制度:香港擁有根據英式普通法而設立的獨立司法機構和可靠而透明度高的監管機制。根據《2014-2015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的司法獨立指數在全球位居第五,亞洲第一;而在有效解決爭議制度方面,更是在144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三。眾多法律人才雲集本地,使香港成為國際法務之都。這些都是香港城市比較內地大城市所擁有的優勢,必須善加運用把握。

定位為「一帶一路」專業服務中心

在「一帶一路」戰略下,將會有大量的內地企業需要「走出去」,到「一帶一路」的沿線國家進行各種投資及商貿活動。「一帶一路」涉及的巨額投資屬於國際性投資,需要遵循國際標準。實施國際標準,需要具國際水準的專業服務支持及配合,包括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也包括保險及再保險、會計及審計、評級及項目評估,以及項目諮詢及管理等專業服務。

香港擁有高端的專業服務產業,人才儲備豐富,並且有與國際接軌的法律制度與市場規則,又有嚴格的監管法規,再加上形形色色的專業服務公司,條件優越。香港特區政府需積極爭取中央將香港明確定位為「一帶一路」戰略的專業服務中心,主要為內地企業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企業提供各種專業服務,確保有關投資能夠符合國際標準。如能得到中央的明確定位,香港可望名正言順地成為「一帶一路」的專業服務中心,為沿線國家政府和企業提供服務,這將產生極大的宣傳效果。內地專業服務機構亦可來香港接受相關培訓,以提升內地的專業服務質素。

推動資歷互認

香港專業服務要更好地服務「一帶一路」戰略,必須進一步推動香港的專業資歷與國際間的互認。學術資歷往往與專業發展息息相關。回歸後,透過《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香港與內地多個專業範疇包括建築及相關工程、證券及期貨、保險、專利代理、會計師專業、地產代理等,都先後簽訂資歷互認協議,大幅深化兩地專業服務的合作,既提升了內地專業服務的水平,也為香港的業界提供了巨大的發展機遇。

在「一帶一路」戰略下,香港專業服務的對象涉及數十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這些國家的制度、國情都極為不同,香港專業服務要配合「一帶一路」的發展,支持內地企業「走出去」,必須確保香港的專業服務能夠與這些國家接軌,達至「專業互認」。否則,香港的專業人士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服務會有障礙。香港特區政府應與業界制定多邊合作計劃,與內地及外國的相關政府部門和專業團體加強聯繫,開展資歷互認的相關工作;並且可邀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專業機構在香港成立辦事處,加強彼此的專業交流,理順兩地的專業服務差異。

打造「一帶一路」「總部經濟」中心

香港在推動「一帶一路」戰略中應着力發展「總部經濟」,內地企業以至一些香港企業將來要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行投資,或是將生產線搬到成本較低的國家時,其企業總部、「大腦」還是留在香港。這對於香港的經濟發展將有積極作用。事實上,在強大的專業服務支援下,香港的「總部經濟」發展已經相當成熟,在香港設有區域總部、辦事處的海外公司有數千家,是國際上眾多機構、公司及決策人士管理其區內業務、人才與資金的平台。為配合「一帶一路」戰略的推進,香港特區政府應該利用專業服務的優勢,強化香港作為「一帶一路」「總部經濟」的角色,作為企業「走出去」的後勤基地。為此,特區政府應為在香港設立總部的內地或海外企業提供一些政策上的優惠,並簡化相關程序,吸引更多企業在港設立總部。

(刊於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