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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譴責」 自招的「震驚」 (張華峰 ) – 評論文章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赴台發表港獨言論,引來各界炮轟。分裂國家,禍害香港,固然值得譴責,但政府和各界在譴責之餘,更應認真反思戴耀廷為何敢公然鼓吹港獨;也只有弄清問題的根源,我們才可有效對症下藥,從源頭杜絕港獨行為!

事出必有因,戴耀廷愈來愈明目張膽地鼓吹港獨,絕不是橫空而生。戴耀廷雖是學者,但亦是政客。因此,他自然會像所有政客一樣,極力宣揚自己的政治主張、爭取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更勿論他還與外國勢力眉來眼去、過從甚密了。最「誘人」的是,戴耀廷一直以來的所作所為,似乎都得到社會的「默認」,他甚至被部分人視為「英雄」。先說戴耀廷發動的佔中,但凡客觀持平者都不否認這是違法行動;就連戴耀廷本人事後都自動到警署自首,以示承擔法律後果。

可笑的是,事過3年多,戴耀廷至今依然意氣風發、毫髮無損,既沒有被定罪,更沒受刑罰。試問,如此「犯法不懲」的社會現實,又怎會不讓他更加肆無忌憚?由此來看,他由發動佔中、曲線煽動港獨,到現在明目張膽地公然鼓吹港獨,又有何值得驚訝?

戴耀廷不但「犯法不懲」,還名利雙收、事業政途兩不誤。他身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先是公開鼓吹「違法達義」,誤導了不少年輕人,連法官都曾不點名批評其言論;如今又變本加厲,公然鼓吹港獨。

奇怪的是,港大作為一間受香港納稅人以公帑資助、特首為校監的高等學府,從未對戴耀廷有半點微言,遑論撤去其教職;而戴耀廷不但可以憑「出位」言論賺足曝光率,還能坐擁教職,每月享受高薪厚祿,這又何樂而不為呢?

就連特區政府,於戴耀廷赴台發表港獨言論後也毫無反應,直至5天後才如夢初醒,以發新聞稿回應媒體查詢的形式,對戴耀廷的言論表示「震驚」和「譴責」。真想請問特區政府,如果媒體沒有查詢,那政府是否就要「撓埋雙手」,不「震驚」,也不「譴責」了?綱紀一廢,何事不生?如果港府繼續如此後知後覺,將來出現更多的「戴耀廷」、更多的港獨言論,亦不足為奇了。

也許政府會「喊冤」,指包括戴耀廷案在內的一切案件都按既定法律程序處理。事實上,並非人人都是法律專家,也不是人人都懂得繁瑣的法律程序。市民更直接的感受恐怕是,在佔中期間負責執法的朱經緯警司、「七警」均已受到法律懲處,但違法佔中的始作俑者依然逍遙法外,部分人更因而認為「香港法治已死」。雖然市民的觀點未必正確,但如果在一個法治社會有相當一部分、甚至大部分人都認為司法不公,那這樣的一個所謂法治社會還有意義嗎?

由衷希望市民的悲憤能令政府反省,與其後知後覺地「震驚」、「譴責」,倒不如積極認真思考一下,該如何應對港獨?一直以來,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是否存在不足?23條立法有無迫切性?若有,又該如何開展立法工作?反之,如果政府繼續鴕鳥般迴避23條立法、港獨等問題,港獨勢力只會更加囂張,港府最終只會自招更多「震驚」、「譴責」!

 

(刊於  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