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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思維的框框看「限奶令」(梁美芬) – 評論文章

為保障本港有充足奶粉供應,港府雷厲風行地在三月一日實施俗稱「限奶令」的《2013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禁制」離港人士攜帶「超逾一點八公斤的配方奶粉」出境。

一石激起千層浪,事件並未真正結束,引起了另一波「中港矛盾」的爭議。有意見認為,「限奶令」暫時滿足本港對「民粹」的需要,卻傷害血濃於水、中港一家親的「民族」感情。但凡涉及兩地關係,涉及「內交」,我們必須小心處理,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本港BB「無奶飲」,內地媽媽也「撲奶忙」。大家目標只有一個,就是給下一代最好、最安全的「奶糧」,本無可厚非,問題是本港出售的奶粉或由於非理性的供求關係,以致兩地父母因爭相購買某一兩個品牌奶粉而出現「購奶潮」。

奶粉限購非香港獨有,包括美國、澳洲、紐西蘭、德國及荷蘭等都針對內地人,採取零售奶粉限購措施,例如美國的Target、Walmart等超市發布限購令,每名顧客只可購買五至十二罐奶粉,但沒限制攜帶大量奶粉出境;紐西蘭政府去年底實施打擊非法輸出嬰兒配方奶粉,但該措施主要為保證食品出口的安全,並非限制奶粉的出口。

有別於上述國家,香港是通過修改法規來強制奶粉限購。作為一個地方政府的香港特區,卻立法禁止「超量」攜帶出境,主要針對的也是出境到「一國兩制」下的內地,難免令內地人覺得不近人情;尤其本港並非奶粉出產地,扮演的不外乎是一個轉口港角色,「限奶令」不可避免已危害到本港自由貿易港地位,實在令人唏噓!

應讓消費者知道更多選擇

難怪內地有評論文章批評「限奶令」反應過激,猶如「聯合國禁運」,質疑「是不是內地的支持,把香港人變得對掙錢懶惰和不敏感」,連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也語帶雙關地勸喻「香港當局」處理問題時,要換位思考和顧及內地同胞感受。

遙想上世紀五十年代,本港助內地應對聯合國禁運的危機,轉運大量物資;內地遇到天災,港人都慷慨解囊,無私捐助。與此同時,內地為本港提供源源不絕的蔬果肉類、東江水和核電等,特別是沙士期間,中央政府向特區無償提供大批口罩、眼罩及防護服等醫護用品。可見本港與內地是血濃於水,切勿因「限奶令」傷害彼此感情。

筆者認為在充分保障本港BB「有奶食」的前提下,須盡快檢討「限奶令」成效,並應積極考慮加入「日落條款」,同時,政府應該通過不同渠道,如消費者委員會網站宣傳,或高調以官方宣傳片介紹市場上不同奶粉的營養量,令本港及內地媽媽勿盲目相信某幾種通過龐大廣告的奶粉才是「安全奶粉」,從而增加其他同樣優質的奶粉銷量,避免集中一兩個品牌的購奶潮。當然內地須從根本出發,以高效率監管及確保其奶粉的安全。總之,奶粉供應多元,自然不再需要這種傷害感情的「限奶令」!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