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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界要尋求新出路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我和經民聯剛於上周四(14日)跟特首及財爺會面,就來年的《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作出建議。當中如何推進本港金融服務業的發展,是我們的重點之一。

面對香港周邊地區,不斷尋求新的發展機遇,以至內地進一步開放,大搞自由貿易區,香港未來的發展方向,當然不能再只局限於11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必須向外尋求新的發展出路。我想這對香港的證券界而言,同樣是十分合適的。

切勿為管而管

以早前簽訂,即將於明年推行的《CEPA》補充協議十為例,雖然當中已明言准許香港的券商進軍內地,連同金融改革試驗區在內,最終可能有六個全牌照供香港券商申請,其中三個牌
更容許港商掌握決定性的控股權,可達51%。

但重要的是,要確保中小券商有一定的參與機會,例如設定若干名額,只供本地的中小券商申請。否則,只有資本或實力最雄厚的券商才有機會衝出香港,則未免對其他一直艱苦經營,默默為行業打拼的中小券商太不公平了。而這便有賴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加強商討。同時,港方亦應積極爭取,在《CEPA》補充協議十實行一段時間後,檢討成效,放寬准港商經營買賣H股,不再局限於A股。

當然我們也要努力鞏固我們人民幣離岸中心地位,而撤銷個人每日只准兌換2萬元人民幣的規定這道上限,也就至為關鍵。

政府宜助業界組法定地位公會

對內方面,監管當局也宜與業界在監管與發展之間,作出適當的平衡,切勿為管而管,否則就會令整個業界失去發展空間。其中,根據證監會定下的財政資源規則(FRR),當券商在向客戶提供IPO融資時,須受5%速動資金規定的限制,便應可豁免。因為新股認購基本上是零風險的,若要券商為客戶提供融資時,額外作出擔保,只會限制他們承接生意的能力,猶如「蜑家雞見水、有水都不能喝」,只會大大限制了生存空間。

此外,政府應督促港交所 (00388) 在推行任何重大政策前,做好與業界的溝通和諮詢工作,並致力減低券商的經營成本,包括減免租用股票報價機費用。而且,港交所也應致力創造更多商機,如增加夜期的產品,諮詢巿場,研究延長夜期的交易時段,好使同歐美巿場銜接,及開發更多產品。

同時,為了避免巿場持續出現割喉式的惡性競爭,政府也應運用競爭法等方式,使中小券行有一個合理的生存空間。最後,如政府能積極協助業界籌組一個具法定地位的公會,好好團結業界提升服務質素和理順巿場秩序,更是至為理想。

(刊於  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