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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通識科教材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筆者最近幾篇文章已指出,教協的佔中教材偏頗,在此不再詳述,只稍作補充。教育局跟考評局聯合編訂的《通識教育科課程與評估資源套》,就單元二今日香港法治與社會政治參與一部分,「建議教師在安排教學進程時,先讓學生掌握相關概念及理論……無論教師選取哪些例子,都建議教師引導學生探究時避免過於集中例子的細節……」

辯論佔中誤導學生

佔中教材詳述佔中時間表,明顯沒跟從「避免過於集中例子的細節」這官方建議。更甚者,佔中本身是否公民抗命、激進手段、是否有助改革等問題也是在爭議中,但該教材沒有介紹「相關概念及理論」,如筆者談及的漸進主義(incrementalism)與激進主義(radicalism)的辯論。

佔中跟其他爭議的分別在於:一、佔中是一個政治行動,正反爭論仍在發展中,背後理念的學術辯論更已持續了幾十年。二、佔中不單是議題,亦不是一般的社會政治參與,而是犯法行為。在此特殊情況下,教材本身可以誤導部分同學參與佔中,毀了同學前程,跟普通的理論及時事分析不一樣。若因為同學及部分老師未受過社會科學訓練,就撇開政治理論不談,這不但是削足就履,更是「在浮沙上建屋」,只會害了學生。

筆者提議,政府應協助老師整理一份屬基本知識的通識教材,內容有理論及知識部分,讓老師及同學均容易使用。事實上,通識科議題俯拾即是,筆者早前在本欄提及的外國紀錄片 《造就美國的人》(The Men Who Built America)、《不願面對的真相》(An Inconvenient Truth)等,可培養同學國際視野,從外國經驗看本港發展;在本港亦有外傭居留權、港珠澳大橋案、國泰機師集體控訴公司誹謗、雷曼事件等等,這些議題同樣可以如教育局文件所說,讓同學探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獨立、公平公開的審訊及上訴權利、法律對政府權力的限制等重要概念。更重要是,這些議題的辯論建基於法律,有根有據;反觀佔中鼓吹犯法,不講法律,也不講政治理論,只講搞手們的宣傳和口號,兩者高下立見。

本質有別傳統學科

關注通識教育聯席會議強調,課堂可以教政治,但聯席反對把佔中等具高度爭議性、行動性的議題列入必答考題;即使只是列入教材,亦要非常謹慎,應重視理論觀點,不應講行動細節,更不應鼓吹佔中。

通識科教師許承恩說,「要學生學得開心,給學生更多選擇權」是「討好學生」。筆者難以想像資深老師如許承恩說出這番話。難道一定要令學生不開心、強制學生考試才算是學習通識?那大家必須回想為何當初要推廣通識教育。

許承恩認為,由於其他學科有必答題,通識科設必答題自然是理所當然。這正正是忽略了通識科的本質與其他傳統學科的分別。傳統學科如中英數、物理、生物及化學等,都有專門的理論知識,其考核亦有清晰的客觀標準,老師絕對不可能漫山放羊地自行選擇教學內容。希望許能正視通識科與其他學科的不同,以更開放的態度去考慮聯席的意見。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