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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開雷曼苦主玩笑?(張華峰) – 評論文章

早前,正當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股巿單日暴瀉600多點,政府卻同時宣布委任36名專業人士加入金融發展局,名單竟然包括香港雷曼迷你債券(下稱迷債)始創人李建平,並成為拓新業務小組成員。也許因為跌巿過於矚目,傳媒都沒太注意該項任命。但這項任命始終令人看傻了眼,不明白政府為何會委任曾經造成廣大投資者嚴重損失的人士,出任一個這樣重要的職位?

為何委任李建平

首先,我想事先聲明,我的評論是對事不對人。我跟李建平沒有交往,也不熟悉,更無過節。只是,李建平是廣為香港金融業界所知的「香港雷曼迷債之父」,早在2002年率先在港引入迷債銷售,後來更擔當中間人,將產品推廣至香港的銀行,銷售予香港的廣大投資者。

當年出事的雷曼迷你債券總值逾202億元,通過銀行銷售與近4.4萬名投資者,本港很多小投資者損失慘重,有些問題至今還未解決。不少銀行存戶當年便因為受到誤導,甚至有將畢生積蓄投資於這項被包裝為低風險,但其實風險甚高的迷債產品,因而蒙受重大損失。而這亦令到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名聲受損,銀行業務大受影響之外,更令不少銀行前線銷售人員備受困擾和精神壓力,部分更因此捲入官非。

由於李建平當年曾親身上陣宣傳,正正被認為是迷債的始作俑者和推廣者。故大家都相信他對於造成香港小市民損失慘重的雷曼迷債事件是責無旁貸的。多年來本港不同媒體都曾當面問李建平有關他在雷曼迷你債券中的責任問題,他都沒有正面回應,也沒有向投資者道歉,更從來沒有否認傳媒廣泛報道他在雷曼迷你債券中的責任。

在苦主傷口上撒鹽

立法會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獲准授權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在2009年2月至2011年5月對雷曼迷你債券進行長達兩年多的研訊。但有關研訊主要集中在銀行銷售和政策監管方面,並沒有對迷你債券的始創人進行調查和問責。只是,李建平作為專業人士,是否也應對其專業操守有一番自我解說?

但如今政府卻委任一位將「垃圾金融產品」包裝成為正常和低風險的收息債券的人士,進入金融發展局可就拓展金融產品提出建議。請問這是否想說政府是「欣賞」這位香港迷債之父出神入化的推銷手法,或是認為他在雷曼迷債事件中沒有錯誤,沒有需要承擔責任?這豈不是在跟雷曼苦主開玩笑,要勾起苦主們傷痛的回憶,在他們的傷口上撒鹽?

作為立法會金融服務界的議員,本人認為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我認為當局有欠港人一個清晰的交代。要是政府未能向港巿民清楚解釋,便表示當局未有汲取雷曼迷債的教訓,實在令人遺
憾。

(刊於 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