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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青年宿舍問題的三建議 (陸瀚民) – 評論文章

香港特區青年住房問題多年未解決。《大公報》日前頭版報道政府興建青年宿舍的進度大落後,這亦是以往青年問題中,特首初心、政府政策與前線執行不協調的典型例子。政府早在2011年提出推行「青年宿舍計劃」,幫助在職青年解決住宿問題。當時青年群體對此政策充滿期待,本人亦自2012年至今多次在報章撰文要求政府加緊興建步伐,惟十一年過去,至今只有一個項目共80個宿位入伙,相對於當初訂下在2025年共有3400個宿位落成的目標,目前只達成目標的2.4%。新一屆政府上任在即,普羅青年都對新一屆政府充滿期望,期待着「看得見未來、摸得到獲益」的政策紅利。

研改建方艙醫院為宿舍

青年宿舍計劃推行逾十年,就算將於本年落成的保良局青年綠洲項目1680個宿位入賬,才剛好達成一半目標。坊間有人建議將酒店或空置學校改建為青年宿舍,除此之外,近日本地新冠疫情有所緩和,多個中央援建社區隔離設施轉為備用狀態;這些設施建造品質良好,部分設有獨立淋浴設施,若將備用的方艙醫院改作青年宿舍用途,對解決在職青年住宿問題可起即時功效。當中,以啟德社區隔離設施的規模較大,設施樓高四層設有約3000個房間,亦設有升降機。若新一屆特區政府將啟德設施一半改作青年宿舍用途,另外一半改作過渡房屋,則上任後旋即解決過千青年人的住宿問題。對於新一任特首百日政績來說,是個好開始。

青年宿舍看上去似是解決青年住房問題的政策,實際上青年宿舍並非立項於房屋政策之中。根據民政事務局呈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青年宿舍政策目標有三:一、讓非政府機構釋放現有未盡其用土地的發展潛力;二、滿足部分在職青年對擁有自己居住空間的渴望;三、讓該等青年租戶可為達至其中期個人發展目標積累儲蓄。

追本溯源,青年宿舍供應量低源於用作興建青年宿舍的土地罕有:非政府機構鮮有「未盡其用」而又希望興建青年宿舍的土地。再者,青年宿舍在政府內部仍屬「新事物」,審批過程牽涉多個部門協作,非政府機構擅長青年發展而非起樓改劃,由他們面對政府內部「走衙門」,更令程序時間長上加長。

現屆政府建議改組民政事務局為青年及地區事務局,完成架構重組後,青年及地區事務局應新增專職專責的「青年事務專員」,像興建青年宿舍「走衙門」等程序,專員就可協調增效。事實上,歷屆特區政府均有設立新部門,如「發展機遇辦事處」(DOO)、「政策及項目統籌處」(PPCU)等,以專責方式處理政府部門常見的協調問題,擔當起政策推手協調角色,將政策提速。

其實,青年置業最大問題就是儲不夠首期,他們的首期大多來自儲蓄和家人支援兩大來源。現在青年宿舍計劃要求住戶最多5年後就要「執包袱」,鮮有關注他們離開後的住房銜接問題。營運青年宿舍的機構其實可參考部分過渡房屋的做法,將一定比例的租金撥作「強制儲蓄」,在青年遷離時發還,為他們提供置業首期的另一來源。

助儲首期讓「上車」更易

筆者近來與不同的青年群體直接交流,發現現今青年對置業的渴求不只是對於「居住空間」或是「結婚生仔」的需要,而是對未來幾十年拚搏後,扎根香港的一份退休保障。若相關部門代入青年人的角度換位思考,就可能會想到:若果買樓是青年人未來退休保障之一,那就有理由可以讓他們提取部分強積金作置業之用。當然,其中可以像補地價般,加入補回提取的強積金金額方可自由買賣或出租該物業等條款,這也涉及修改《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等工作。

以上的討論不過是拋磚引玉,若果我們的目標真是為解決普羅青年的住房問題,就要讓我們的青年「看得見未來,摸得到獲益」,扎根香港。

(刊於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