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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討論具體辦法落實普選 (盧偉國) – 評論文章

有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提出「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會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的議案,我認為,這只能視為政治表態,在現實上根本行不通。大家與其虛耗光陰,不如聚焦討論具體辦法,探索如何妥善落實普選行政長官。

眾所周知,爭取2017年在香港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和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特首在2014年7月正式啟動政改「五步曲」程序,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人大常委會在8月31日通過決定,從2017年開始,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同時為具體方案定下清晰的框架。這便是通常所說的「人大8.31決定」。

否決政改方案扼殺普選

圍繞「人大8.31決定」,社會意見漸趨兩極化:一類意見希望香港社會盡快凝聚共識,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堅持不要原地踏步。另一類意見則堅決不接受「人大8.31決定」,或者要求首先接納不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作為大前提,甚至要求一切推倒重來。部分持這種意見的人士後來更發起違法「佔領活動」,歷時79日才結束。此舉不但無助推動政制發展,反而蠶食了不同意見人士之間應有的互相尊重和信任。佔領街道者甚至公然衝擊法治,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同時,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內又發起全面的「不合作運動」,「拉布」連場,令工務工程和經濟民生議程大量積壓。

當香港社會面對如此嚴峻的政治局面,特區政府按照「五步曲」的程序,在今年1月就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展開第二輪公眾諮詢。很可惜,反對派議員不但杯葛諮詢,還揚言將否決任何根據「人大8.31決定」制定的政改方案。

上述議案的提出,也顯示反對派議員根本就害怕香港行政長官經由普選取得的認受性,千方百計以各種藉口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普選方案。議案聲稱「香港市民已清楚表達反對『人大8.31決定』框架內的政改方案」,認為有關方案「扼殺落實真普選的空間」,「容許提名委員會按北京旨意篩選行政長官參選人」,致使「全港選民淪為投票工具」等。這些政治口號既缺乏事實根據,對推動普選也無幫助,而且關於所謂「真普選」或「國際標準」之類的說法也似是而非。普選無所謂真假,如果2017年香港可以成功落實普選特首,500萬合資格選民都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與現時由1,2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選出特首相比,是跨出一大步。普選也從來沒有普遍適用的「國際標準」,就香港而言,更必須按照香港的憲制地位,根據《基本法》和社會實際情況循序漸進,達至普選目的。

聚焦討論探討普選可行空間

「人大8.31決定」是莊嚴的,是有憲法地位的,隨便要求修改或撤銷,顯然不切實際。關於香港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任何改變,都必須經過整個「五步曲」,既不應中途放棄,亦不可能輕言「重新啟動」,時間上亦不可行。希望反對派議員放下成見,多聽市民的意見。

究竟,市民對此有什麼意見呢?據某報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民調顯示,56%受訪者認為立法會應通過政改方案。本人最近先後參加由工商界、專業界部分團體舉辦的研討會,大多數意見都希望2017年可普選行政長官,亦期待立法會議員支持通過政改方案。不少專業人士表示,現時社會上對政改糾纏於無謂的爭拗,或停留於空喊口號,甚至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於事無補。反而大家應把握時機聚焦討論,共同探討可行的空間,尋求共識。例如,未來行政長官參選人需要提名委員會具名推薦,每名參選人所需推薦的數目是否應降至100票呢?又是否應為每人所能取得的提名設定上限,例如200票,以便讓更多有志參選者「入閘」呢?政府如何提供適當的平台,讓所有「入閘者」都有機會解釋其政綱及理念,以提高選舉的透明度呢?要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這些關於具體產生辦法的討論是十分必要的。

我和經民聯的同事都支持在《基本法》和「人大8.31決定」的框架下,促成通過政改方案,並呼籲各界盡心盡力,聚焦討論具體辦法,更期待不同黨派的立法會議員最終都按照香港市民的整體意願,投票支持政改方案,讓市民可以在2017年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

(刊於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