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維護法治 嚴格執法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近日警方處理遊行示威的方式,再次引起社會討論。部分紀律部隊的職工會發出聲明,支持警方嚴正執法,竟也惹來一些意見。警隊和各紀律部隊一向依法執勤,是維持香港治安良好、繁榮穩定的重要保障。在遊行示威愈發激烈,甚至經常出現混亂場面的今天,究竟警方的執法是鬆是緊,是公正還是偏頗,相信社會自有公論。

示威超越法律容許範圍

去年九月我也曾在本欄撰寫了一篇文章,討論警方的執法問題。當時社會有一些言論,批評警方執法不公,質疑警權過大,亦不滿警方處理遊行示威的手法等等。大半年過去了,針對警方的言論並無減少,反而對警方的攻擊更激烈,批評也更嚴苛。

然而,在過去的一段日子以來,遊行示威亦更為激烈,經常都會出現示威者挑釁和衝擊警方等的場面,不服從警方遊行示威安排的行動也屢見不鮮。最近,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的事件仍歷歷在目。這讓人反思:究竟是我們的遊行示威更暴力,超越了法律容許的範圍;還是警方肆意擴大警權,沒有依法執行任務呢?

在如今社會激烈的對抗氣氛下,我們應警惕部分人借題發揮,將矛頭指向警方,企圖打擊警權,干擾警方執法,挑戰香港法治。目前看來,指責警方執法方式的趨勢有愈演愈烈之勢,究竟是警方沒有按照既定的章程和指引做事,還是一些人的目的是為日後的所謂「和平理性示威」以及「公民抗命」爭取空間呢?

執法行動清晰展現

在七.一遊行後的「預演佔領中環」行動,並沒有申請集會遊行所需的不反對通知書,明顯是違法行為。從新聞中所見,警方亦保持相當的克制,在保障道路暢通的必要之下,才開始清場行動。對於態度合作的示威者,警方只需警戒他們離開,而對於有反抗行為的示威者,警員才需要「合力抬走」。警方在任何執法過程中有各項嚴格的指引。在處理日益增多的遊行示威時,在各大傳媒的
鏡頭監督和即時通訊的廣泛傳播下,警方的執法行動更加清晰展現在公眾之前,警隊執法的公正性相信社會自有評價。

香港是法治社會,《基本法》保障市民依法享有遊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但同時亦保障市民安居樂業。因此,紀律部隊是維持香港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任何鼓吹破壞法治的行動,我們都需要執法者嚴格執法,捍衞本港法治精神免受破壞。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