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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支持特區政府訂立《禁蒙面法》

特區政府今日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由明日(10月5日)起實施。在新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新規例並授權警方要求市民移除蒙面物品以核實身份。經民聯認為,持續和不斷升級的暴亂已經使香港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禁蒙面法》有助防止極端暴力分子藉蒙面隱藏身份以逃避法律責任,有利警方執法,是止暴制亂的有效手段,經民聯對此表示支持。經民聯支持特區政府加大力度止暴制亂,運用一切可行法律手段,維護香港法治,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極端分子的暴力衝擊不斷升級,更於10月1日國慶期間策劃多區暴動,不僅四處大規模縱火,肆意破壞政府建築物、港鐵站設施及商鋪,更以燃燒彈、腐蝕性液體、磚頭、鐵枝等殺傷力武器攻擊警員及市民,其極端暴力行為與恐怖主義行徑無異,嚴重危害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令香港社會持續動盪,經濟活動受到嚴重衝擊。經民聯認為,香港社會都看到暴徒蒙面帶來的嚴重危害,已經發出要求訂立《禁蒙面法》的聲音,外國亦都有類似《禁蒙面法》的法例。特區政府有責任也有權力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有效防止極端暴力分子藉蒙面隱藏身份,逃避法律責任,並減低蒐證及檢控的難度,協助警方嚴正執法,維護社會秩序。

近期動盪不安的局勢,亦嚴重影響企業的營商環境及經營信心,中小企業、零售及旅遊業更是首當其衝,最終打擊最大的,還是升斗市民的生計。經民聯期望全港市民正視違法暴力行為對社會帶來的嚴重危害,堅決反對和抵制暴力,共同支持特區政府以有效法律手段止暴制亂,並以和平理性對話解決持續多月的亂局,讓社會早日恢復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