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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書

經民聯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遞交對「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方案」建議書。
經民聯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遞交對「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方案」建議書。

經民聯今日(5月2日)與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會面,並就《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下稱諮詢文件)提交建議。

經民聯認為,落實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是香港市民的殷切期望,但普選方案必須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為基礎的法律框架內作充分探討。

對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經民聯認為在設計選舉方案時,除落實普選安排外,亦應思考如何亦能做到協助政府有效施政,具體細節問題,經民聯現階段會細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經民聯認為,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應抱寬鬆態度,各界盡量凝聚共識,主席梁君彥直言要「搵條路畀自己(香港)行」,達至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

經民聯建議只須取得100位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便可「入閘」,讓更多有志之士可參選,然後才由提名委員會選出2至4位候選人,經市民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

回應不少團體所提出的參選人的「出閘」方案,梁君彥認為,過半數出閘的要求比較嚴苛,經民聯傾向不贊成,他並強調,有關「出閘」的安排,正是其中一個香港人可以「搵條路畀自己行」的地方,現時有不同建議,亦有空間讓大家有商有量凝聚共識。經民聯亦期望政府在下一階段的諮詢,可提出較具體方案讓各探討。

至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經民聯建議以「小變」為前提,讓各界先聚焦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在功能組別問題,經民聯認為有保留價值,但同意選民基礎有擴闊空間,願意聽取各界意見。

經民聯明白,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未必是完美的,亦非「終極」方案,但日後仍可按照社會實際情況推進和調整,社會應求同存異,為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邁出第一步,應是落實這次政制發展的首要目標。

在政府發表諮詢文件後,經民聯在今年一月中舉辦「政改諮詢座談會」,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及副局長劉江華應邀出席,並解答成員對政改內容的提問。經民聯的政制發展小組其後跟進討論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區議員亦積極在地區收集市民看法,再經會員大會討論,總結建議。

今日出席提交「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書的經民聯成員包括主席梁君彥,副主席林健鋒、盧偉國和張華峰,以及聯盟立法會議員梁美芬。

 

建議重點:

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1. 香港經濟體系中不同層面的參與者對經濟持續發展所需的環境和條件有不同認知和了解,因此在普選方案中確保他們有均衡參與的機會,有助選出一位推動香港經濟持續發展的行政長官。
  2. 制度須確保透過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能與中央保持良好關係,同時亦具廣泛認受性,這才有助候任特首在籌組管治班子時吸納人才,從而達至有效施政。
  3. 提名委員會組成:可參照現行選舉委員會四個界別的組成框架,人數增至1600人,及按「均衡參與」的原則,四個界別分別增加100人。
  4. 參選人資格:若能取得100或120位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支持,便能參選。
  5. 候選人人數:2至4位,既可體現提名委員會具有實質提名權,亦讓選民足夠選擇,也可避免選舉程序變得複雜和成本高昂。
  6. 普選投票安排:過程必須具透明度,令當選的行政長官具認受性。期望政府在下一階段提出更具體方案諮詢,讓公眾作深入討論。

 

2016年立法會選舉

  1. 2016 年立法會選舉暫不宜作大改動,因人大常委的決定說明 2020 年能否普選立法會,要視乎 2017 年能否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故現應專注討論 2017 年普選政行長官方案。
  2. 功能組別代表社會不同的界別,有其存在價值,有利推動社會的整體發展,但經民聯亦同意應就擴大功能組別選民基礎的問題,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經民聯期望社會有商有量凝聚共識,香港人要「搵條路給自己行!」
經民聯期望社會有商有量凝聚共識,香港人要「搵條路給自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