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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應了解國家憲制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社會建構的契約,制定國家的政治、經濟及社會制度。十二月四日是國家憲法日,香港今年首次舉行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多位法律專家學者雲集,發表意見。

其中王振民教授以「一個國家、一部憲法、一種命運」非常傳神把一九八二年憲法的重要性點出來。一個國家憲法的穩定性與其政治制度的穩定是相關的。中國沿用一九八二年憲法至今,過去三十年國家穩定。國家的發展飛躍是最佳證明。劉兆佳教授提及建議推廣憲法時重點應該放在提升國家觀念、一國兩制的初心、中央的權力來源、憲法在香港的適用性及《基本法》的關係等,我亦十分同意。

憲法是《基本法》的母法

筆者認為中國憲法是《基本法》的母法。沒有中國憲法就沒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亦沒有《基本法》。王岸然文章提及本人的觀點未知是否只倚賴筆者在憲法日講座發言被引述的部分,未有充分了解筆者論述的全部。

我確實認為中國憲法作為中國的最高法律在全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都適用,但因為一國兩制的緣故,部分與一國兩制基本政策不一致的憲法條文並不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直接實施。

憲法第31條予香港特別行政區及一國兩制的憲法基礎,但若王岸然認為憲法只有第31條才對香港適用,那確實反映香港很多人包括王岸然等對中國憲法在一國兩制的角色一直存在誤解。非常多謝王岸然在文章提及本人,讓筆者有機會再向大家解釋這個誤區。

中國憲法是全中國的最高法律,其位階高過作為全國性法律的《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必須予以尊重及遵守。香港因為國家實行一國兩制,有其特殊性,通過香港《基本法》,無論是行政、立法、司法的制度與內地其他地區不同,但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不能脫離國家憲制基礎。

香港盡快履行憲制責任

一二年十二月四日,國家提及「國家憲法日」對我們研究憲法及《基本法》的專家學者特別鼓舞。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政府及人民都得尊重及遵守。過去無論一些政府人員及人民容易有一個誤解,以為「違法可怕,違憲不可怕」。只害怕刑法,不害怕憲法。自從制定憲法日,在內地推行多年,成效顯著。人民對憲法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今年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亦時有出現輕視國家憲法的地位,屢屢出現危害國家安全,宣揚港獨分裂行為,以往提及《基本法》,只講兩制,少談一國,更只認憲法第31條,忽略憲法的重要性。

香港必須從教育開始,全面向社會推廣中國憲法及《基本法》的關係,大大方方向市民講解中國憲法對香港的重要性,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是用同一部憲法,有着同樣的歷史任務及角色。了解中國憲法就會明白國家當年以《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制訂國家安全的法律,是高度信任香港的表現。香港應該珍惜,盡快履行我們的憲制責任。

(刊於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