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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枉過正非好事 (林建岳) – 評論文章

酒文化在我國歷史真係源遠流長,古代祭祀、祝捷,現代社交場合、開party、宴會喜慶,酒都是不可或缺之物,可以令賓主盡歡。

我忽然有感而發,係因為見到政府在十一月三十日開始,「禁止任何人透過當面或遙距分發,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售賣和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簡單啲講,就係禁止以任何方法向十八歲以下青少年賣酒;政府嘅解釋,立例係為咗保障青少年人嘅健康,咁睇,呢條法例都應該好合理。

但係上周在媒體卻看到一則報道,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為了帶頭以身作則,食衞局以後請食飯都唔會有酒供應;我覺得有啲奇怪,唔通陳局長想由禁止向青少年賣酒,進一步走向全面禁酒?

禁酒呢樣嘢,好多國家都曾經試過,結果都係失敗收場,因為享受美酒係好多人嘅嗜好,政府立例禁止,只會催生黑市或非法賣酒,結果係禁之不絕,反而好多劣質酒流入市場,嚴重影響人民嘅健康。

香港在二○○八年二月撤銷所有葡萄酒稅,葡萄酒業發展一日千里,也推動香港成為了區內的葡萄酒貿易及集散中心,葡萄酒進口迅速增加,十年之間,葡萄酒進口總值由十六億元,增加至今年上半年的六十二億元,並且創造了大量就業和生意機會。

至於每年一度嘅美酒佳餚巡禮,亦成為了香港和國際的年度盛事,除了本地人,也吸引了大量遊客進場,享受香港不同種類、多姿多彩嘅美酒品嚐體驗。

任何嘢過多都係唔好嘅,飲酒亦如是,成年人都應該知道點樣保障自己健康,亦都知道自己嘅酒量,飲幾多,自己酌量,跟朋友一齊,即使係淺嚐幾口,都會覺得開心愉快。當然飲咗酒就千祈唔好揸車,呢方面政府已經立例規管,開車前咪飲,一定唔可以犯規。

希望政府明白,過多的干預其實並非好事;酒文化有幾千年嘅傳統,只要適量品嚐,係可以增加生活情趣、促進友誼,政府對此毋須太多管制。飲幾多,每個人都會心裏有數。

(刊於頭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