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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國安立法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全國人大通過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及健全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以堵塞香港現存之國家安全漏洞。我認為,有關做法能夠有效針對當前嚴峻的形勢、維護國家安全,又顧及了香港自身難以完成有關立法的政治現實,是當前最務實可行的做法,值得支持和肯定。社會各界應理性看待是次立法工作,讓香港早日重回正軌。

  過去一年,香港經歷強烈的社會動盪,加上持續數月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令本地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上季本地生產總值收縮百分之八點九,表現為歷來最差;失業率升至百分之五點二的十年新高,超過二十萬人失去飯碗;旅遊業更首當其衝,與消費及旅遊相關行業的失業率急升至百分之九,創十五年新高。如今疫情稍為緩和,社會各界均渴望盡快恢復社會秩序,令投資者有穩定的營商環境,不願見到暴亂持續發生。

「港獨」趨猖獗 豈能坐視

  必須承認的是,在香港,國家安全已經受到內部和外部勢力威脅。近年「港獨」行為愈趨猖獗,暴力分子有組織、有計畫地攻擊警隊,甚至傷害持不同政見的市民,可見本土恐怖主義正在滋長;修例風波期間,外國多次公然干預香港事務,一些西方反華勢力更混淆是非黑白,明目張膽地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面對日益囂張的干預,中央政府又豈會坐視不理?試問世界上有一個國家能夠容忍分裂國家行為和恐怖活動嗎?

  香港回歸祖國接近二十三年,仍然沒有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使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如今由中央出手,解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並確保有關立法在香港本地有效實施、執行到位,這不僅是形勢所逼,也是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行使權力、履行責任。

  我相信,國家安全立法只針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包括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及進行恐怖活動以及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的行為等。做好國家安全立法不僅有利維護國家安全,而且能夠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各種擾亂香港的活動,有助恢復社會秩序和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只有國泰民安、社會和諧穩定,市民才能夠安居樂業,追求理想事業和幸福生活。

(刊於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