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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質地區治理帶來突破(梁美芬) – 評論文章

行政會議昨日通過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方案建議新一屆區議會的產生辦法採取「直選、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委任」混合模式,由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俗稱「三會」)的委員投票產生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委任議員各佔四成議席,直選佔兩成。直選參選人除要當區選民提名外,亦需取得「三會」委員合共9個提名,區議會並引入資格審查制度;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親自帶領區議會處理民生事務。

有意見認為,直選議席減少是「民主倒退」、減少市民參與度云云。我認為這種言論恰恰反映了這些人不明白區議會的定位和職能。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

均衡參與提升地區治理質素

區議會的性質一直都是非政權性,並不是為直選而設的。早在基本法制定時就明確定義了區議會的定位,是地區行政和諮詢的重要一部分,而不是政權性的「議會」。因此,有關區議會的改革,必須回到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以基本法規定為依歸。作為曾經參加三屆直選產生的區議員,我深刻體會何謂優質地區治理,並曾撰文提出區議會改革必須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香港才得以真正安寧,有發展。因此,為區議員選拔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是必須的,以確保日後的區議員都符合愛國者資格。

我們絕不能容許區議會再次成為宣揚「港獨」、製造矛盾、煽動顛覆政權、對抗中央、阻撓特區政府施政的政治平台。我一直倡議,區議會必須達至三個功能:一、協助特區政府改善民生,化解社會矛盾;二、協助締造和諧社會,提高社會規劃發展;三、扮演政府與市民的溝通橋樑,為政府政策「把脈」。

區議會透過將成立的區議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保障區議會主導權緊握在愛國者手中。愛國的基本要求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擁護憲法、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及遵守法律。除了愛國愛港外,區議員還應該是勤勉、盡責的為社會樹立的好榜樣。因此,我十分支持設立區議員履職審查機制確保區議員履行職務是符合社會公眾利益及期望的。

區議會能否發揮職能,不能以直選議席多寡來衡量,而應該注重社會不同界別的均衡參與。區議會的主要工作是為居民福利、公共設施和服務提供和使用向政府提供意見,兼顧各個階層利益,保證廣泛及均衡參與。我相信未來區議員的產生方式更加多元化。過往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區議員席位被直選壟斷令區議會異化,變成議員終日為選票服務,不理民生。根據政府的建議方案,除了直選外,新一屆區議會將增加透過地區委員會選舉和委任產生議員,以吸納更多社會精英和專業人士參與地區事務。

同時,區議會成員也應該注重整個區域的發展,而不是只考慮單一區域的利益。過去選區劃分得太細,有很多地區民生規劃因很小的爭拗就被迫停頓,難有進展。我十分支持將過往過多的小選區重新規劃為44個大選區,選區劃大了,大家更能以廣闊的城市規劃的角度去處理地區事務,再不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通宵達旦爭拗,浪費議員的精力。

2008年我參與區議會工作時,當時區議會有直選及委任議員。2012年政制改革後,區議員幾乎全部由直選產生。可是,這並未改善地區民生,反而因為選票之爭,缺乏委任議員中間協調尋求共識,令社區開始撕裂。地區的撕裂令人痛心之餘,更令民生倒退。因此,我打從心底明白到地區治理質素與直選議席數量並非成正比的。政府建議採用「雙議席單票制」在44個選區選出88個直選議員,我為是合適的比例,相信會減少細區導致的社區分裂及增加區議會及市民大區治理觀念,有助於和諧社會的建立。未來的區議會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產生,組成更多元、全面,能更廣泛吸納來自不同界別及專業的意見,亦能同時反映不同階層及地區的市民聲音。

以全局觀考慮各種地區問題

區議會的職能是為居民提供服務,並向政府提供意見和建議,區議員必須是具有豐富地區經驗和專業知識,或熟識地區事務有心服務社區的人士。

在強化地區治理架構方面,方案建議由政務司司長及副司長分別主持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及地區治理專組,能令行政主導得以充分體現,在高層領導和監督下制定地區治理的方針、具體措施及工作優次,並以全局觀和更宏觀的角度考慮各種地區問題,從而達至預期的效果,及時回應市民的訴求,為優質地區治理帶來新突破。

我相信,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不單能夠讓區議會重回為民謀福祉的初心,做到「去政治化」,更有助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充分體現行政主導,並且強化地區治理能力,真正做到為市民服務。

刊於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