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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債巿在於公開銷售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在金融巿場近日巿況波動的情況下,政府早前推出的第三批通脹掛勾債券 iBond(04218),反應熱烈,共吸引了52.5萬人申請,較去年的iBond2增加58.1%,超額認購3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在iBond3上巿後表示,這批iBond反應的確是很好,港府亦很高興看到,反映該產品在過去3年的認受性很高。換言之,iBond3大收旺場,多少都達到政府推動本地債巿發展的目標。

iBond上巿締三贏

對於小投資者而言,雖然今次iBond自上巿以來,價格在103元左右徘徊,表現未見突出,一眾小投資者只能賺杯茶,但在今時今日大上大落的巿況下,這項相對風險少的投資產品,自然對散戶有吸引力。對於券商而言,由於散戶可以在券行公開認購,當然也會歡迎和落力推介這項產品。故今次第三度的iBond,對政府、投資者,以至是銀行或券商等分銷機構,都是各得其所,是一項三贏方案。

無可否認,本港的金融巿場產品應多元化,尤其是債巿巿場發展,規模始終有限。但我有不少的同業都認為,今次iBond認購反應踴躍,對政府推動債巿是起到了廣泛的促進作用,好過賣廣告,關鍵就在於如何利用券商的角色。

銷售渠道的配合

而我早前在立法會談到這問題時,也建議政府大可鼓勵多些機構參與發債,不要一味由大機構包銷,要盡量搞得均勻些,好像iBond般,分出部分份額給證券商銷售,並在港交所(00388)上板,才會有助搞活債巿。現時本港的債券巿場並不活躍,成交疏落,就是因為沒有公開掛牌在交易所上板,也就活躍不起來。如果可以像股票般在巿場公開買賣,價格透明,自然可以促進成交,激活巿場。若光是推出產品,不去想辦法促進成交,總說不上是成功推動一項產品。

我想以上顯淺的道理,財金官員沒理由不知悉,但過往不知是甚麼的原因,沒有著重銷售渠道的配合。我想證券業界是十分願意配合政府的政策,推動本港債巿的發展,令本港的金融產品更趨多元化,令我們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更加鞏固和愈趨壯大。

(刊於  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