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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為上市公司「上了一課」(張華峰) – 評論文章

港鐵(00066)近月為社會上了「沉重的」一課,不單止其承建的高鐵項目要大幅延期令全個香港社會付上代價;其處理事件的手法、過程,每一個環節都是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極佳反面教材。這個可能要用上百億元買回來的教訓,何其昂貴!

非常昂貴的教訓

港鐵事件可謂烏龍百出,不過本人想集中看看有關行政總裁韋達誠不獲讀約的事件是否有違《上市規則》一事。

先回帶看看整個過程:港鐵在爆出高鐵延誤事件之後,公司主席錢果豐於5月8日舉行的股東大會上,表示行政總裁韋達誠在去年續任時,已表明2015年完成合約將不會再續任,港鐵亦會舉行全球招聘,惟需要一段時間才可完成;因港鐵董事局於去年已經了解其不續約的意向,其後有傳媒質疑事件是否涉及違反《上市規則》中有關「股價敏感資料」披露而大興問罪之師。港鐵一直否認韋達誠不續約是屬於股價敏感消息或內幕消息,事隔五日即5月13日重發韋達誠不續約的上市公司通告。

難為敏感定分界?

何謂股價敏感資料?根據主板和創業板的上市規則,如有涉及上市公司的資料,這些資料可合理預期會重大影響股份的買賣及價格、必須讓各方及公眾人士評估集團狀況,以及避免公司證券買賣出現虛假市場的情況,就需要「盡早」公布。而根據港交所(00388) 所指,涉及公司盈利狀況、關連交易、核數師約滿前免任、「行政總裁呈辭」等等,都是屬於股價敏感資料,而當局亦不能通項指明哪些是敏感、哪些是不敏感,最終還是要由公司董事局來判斷。

那韋達誠事件是敏感還是不敏感?我個人認為是非常「踩界」的事件。行政總裁並非終身聘約,是有限期的,而從來沒有任何人會認為,行政總裁一定會在合約期後續約留任。韋達誠今次並不是自己呈辭,亦不是因為高鐵事件可能要讓港鐵背付一筆為數不少的賠償而「跳車」,可能稱不上是股價敏感資料,港鐵亦有千百個理由解釋為何這不是股價敏感資料,但既然公司董事局認為韋達誠的離任是如此「芝麻綠豆」不影響股價,那為何不早早向外公布呢?這些都是管理層怎講也講不通的。
 
證監應主動關注

要記著,港鐵前身地鐵在2000年上市之後,翌年就已經成為恆指成分股,一直至今。既然是一間由港府作為大股東、涉及全港市民大眾利益的大企業,在公司資料披露之上需更加透明,不應只著眼於「死板」的規條,應該更加人性化、以公眾利益為出發點盡早公布。今次事件或最終被裁定不涉違規,但令人關注如此具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管治質素有違市民大眾的信任、有違股東所期待。最後,證監會亦應該主動關注事件,最起碼要再一次向所有在港的上市公司就這一
課堂作一個總結:「披露資料不嫌多,最怕錯完又再錯!」

(刊於  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