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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哥應設法取信於民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最近捲入涉嫌在新界東北「囤地」的利益衝突爭議中,更成為傳媒多日來不停追訪的對象。問題在於局長及其家人,雖已多番向公眾解釋,似仍未能平息公眾的關注。

根據局長自己的解釋,他是在去年9月,即上任後近2個月才發現有關土地位於發展範圍,並已即時向特首梁振英匯報(這點已獲特首證實),而其妻亦已於同年10月將土地所佔股份出售給家人(許弟)。由於他聲稱自己在該土地沒有權益,又已依足程序,按行會規定申報自己的利益,故不存在以權謀私。

問責官員不易為

既然如此,從規章程序的角度而言,陳局長可謂已盡了本份,外界是不應多作無謂的指摘。只是,今時今日,公眾對問責高官的要求愈來愈高,要求的不再是法律公義那麼簡單,而是要求問責官員要同時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時是講求公眾觀感,而不盡是有沒有道理那般簡單。由此可見,要當問責官員,的確要求很高,一點也不易為,只要稍有差池,便會遭到輿論鋪天蓋地的炮轟。

我想隨著時代要求不同,出任問責高官的人,必須要予公眾充分的信心,必須要以公眾最大的利益為出發點,必須要予公眾有一個充足的透明度,證明他們是比白紙更白,不容有半點含糊。

瓜田李下揮不去

偏偏陳局長在爆出「囤地」利益衝突疑團之前,又在上任之初,曾捲入涉嫌經營劏房業務。雖然局長曾說過他不清楚該物業被用作劏房,他也不是該物業的業主,其妻在該單位所持的股權也不是控制性的。但我便曾聽過公眾表達的不滿,說就是陳當時身為議員,為何竟可對基層的生活苦況視而不見,甚至要在搾取他們的血汗錢?我想就是這種不良的觀感,加上今次「囤地」,又「巧恰地」涉及其家人,箇中瓜田李下的嫌疑更是揮之不去。

宜坦蕩面對公眾

假如問責局長常以「不知道、不清楚及不記得」等託辭,一副事不關己的心態,試圖為自己或其家人捲入的利益疑團開脫,我想這對釋除公眾疑慮是沒有幫助的。既然局長本周二(30日)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也承認自己表達有點「論盡」,為何不坦坦蕩蕩的面對公眾,清清楚楚的把事件始末及當中未釋的疑團,說個明明白白,而不是以「要講嘅已經講晒」,一副「好官我自為之」的心態,去面對外間的種種質疑。奉勸波哥一句:人無信不立,局長應設法取信於民。

(刊於  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