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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放棄追查商交所疑雲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上周五(7日)討論由田北俊議員提出,運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證監會在處理商交所交回牌照一事,是否處事公正。結果,相關的議案未能在議會內取得足夠的票數,失敗告終。很多人都以為立法會就此放棄跟進證監會在商交所事件上是否處理恰當,但我可以告訴大家,這肯定不是我的取態。我會在未來的日子,密切監察事態的發展,不會就此讓事件輕輕帶過。

誠如本人早前率先指出,證監會過往對中小券行規管甚嚴,只要有半點行差踏錯,輕則予以譴責,重則隨時拉人封舖,是極之嚴厲的。但在商交所持有的認可牌照上,竟可讓其在入不敷支,未符發牌條件之下,可對外聲稱自動交牌,令人有厚此薄彼的印象,的確是十分奇怪和不理想的。

是漏了眼還是有意放生?

對於證監會主席唐家成表示,證監會一直都有盡自己作為監管機構的責任,絕對無偏頗商交所。但鑑於目前警方正進行有關調查,不方便評論太多,只希望市民對證監會有信心。我雖然歡
迎唐主席向公眾派發處事公正的定心丸。但我想同時指出,正如西諺有云:「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證監會必須以更多的事實和行動,向公眾說明他們是真的沒有偏袒商交所。

所以,我在上周一(3日)的財經事務委員會上,對證監會的表現都並不滿意,並隨即再透過財經事務委員會,要求證監會進一步解答清楚些。如過去一年採取了甚麼措施,確保商交所符合發牌規定?為何到最近才發現有問題?是走漏了眼,抑或有意放生?我想證監會有必要作出清晰的回應。

仍會努力跟進

只是,我知道業界雖對證監會處理商交所的方式有所不滿,同時間也不希望過於政治化,而是希望追求一個平穩的發展機遇。故在證監會要求給予他們多一點時間處理和向公眾證明他們是處事公正的,他們都表示理解。

而且,就是現在立法會就商交所事件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證監會,最快也要在立法會10月暑假復會後才能成事。故我也同意現時沒必要以只爭朝夕的方式,追究下去。

但我想指出,如果證監會以為立法會暫時不用權力及特權法這把尚方寶劍,便就此以為事件已告一段落,肯定大錯特錯。只要證監會稍後給我的答覆未如理想,或是有新的證據浮面指控證監,我都必會努力跟進,不會就此打住。

(刊於  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