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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打擊前綫警員士氣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一四年處理違法佔中時,執法期間涉嫌以警棍擊傷途人,上周被法庭裁定有罪,被判監三個月。判決頒布後,不少市民為朱經緯抱打不平。上周日,更有大批市民發起遊行,支持朱經緯及要求成立「監察司法委員會」。

佔中79天 執法剋制有目共睹

判決之所以引起反彈,原因是市民對佔中帶來社會之禍仍恨之入骨;警隊當時的角色是維持秩序,卻長期遭辱罵。「佔中」屬大型違法佔領事件,警隊不眠不休堅守崗位,卻屢遭一些劣質的示威者責罵為「黑警」。警務人員也是人,他們的工作是除暴安良,並不是示威者的出氣袋;他們需要在有尊嚴的環境下執法。

警隊受到打擊,相信最開心的是作奸犯科之流。佔中期間,警隊連續七十九天,既要維持正常社會秩序,又疲於奔命的處理佔中。朱經緯身為警司,亦在前綫指揮,但執法到最後卻被判監禁收場。警隊士氣受到打擊,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違法佔中」是大型的違法事件,性質特殊。警隊在「佔中」期間的執法亦十分克制,有目共睹。「佔中」人士經常標榜言論、集會自由,但即使在西方國家,這些權利亦不是毫無限制,若是發生在外國,可能會遭遇執法部門更激烈的執法。朱經緯在當時混亂境況下,揮動警棍為了驅趕示威者,錯誤打了「行人」,最終被判坐監。

也有人會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何況朱經緯身為警務人員呢?相信大部分市民對這次判決的不滿卻在於:大批「佔中」的幕後策劃者至今仍然安然無事,受制裁的都是一些「小人物」,幕後主腦逍遙法外,並沒有接受法律制裁,有些在「佔中」事件裏因為衝擊警察,妨礙警員執法的人士卻被法庭輕判,有些甚至只判處社會服務令,至少比朱經緯的刑期輕。佔中帶來的遺禍現已呈現,年輕人遵紀守法的底綫變得模糊,無論是支持或反對佔中的中青代都對法院是否持平產生疑問,若民眾對司法機構能否公正裁決產生疑問的情況持續,香港的法治將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認真考慮訂立「辱警罪」

香港的警隊接受過良好的訓練,其優秀水平在全球名列前茅。這在處理「佔中」時期警方的克制中已可見一斑,但人非草木,受過良好訓練的警隊,不代表就能成為民眾甚至一些不法之徒的侮辱對象。筆者衷心希望警隊高層在朱經緯一案後能安撫警隊內部情緒,穩固警隊士氣。但亦希望政府及社會大眾認真考慮訂立「辱警罪」,讓警員在合理受到尊重的環境下執法。這樣對警務人員、對市民以至全香港社會均有好處。

試想,警隊一旦士氣受損,令前綫人員執法時無所適從,最終賠上的便是香港社會的安全感及治安,情況不容忽視!

(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