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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無辜受害人要快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政府推出了3輪紓困措施,涉及金額逾200億元,但公眾反應冷淡。反觀李嘉誠基金會上月底宣布撥款2億元,合資格的中小型食肆每間可於今個月底前獲發6萬元「應急錢」,立即廣受中小企和飲食業界歡迎。他們形容李嘉誠先生的計劃是「及時雨」,但政府措施則不僅遠水不能救近火,最大問題是效率太慢。筆者近期積極倡議政府參考英國處理2011年騷亂的經驗,成立委員會調查騷亂成因以及調撥資源讓法院加快處理案件之外,支援受騷亂影響的市民和商戶的做法也值得借鏡。

英國支援市民商戶經驗 值得借鏡

在英國騷亂期間,商店遭到的破壞比香港情况更加嚴重。時任首相卡梅倫在騷亂結束當日(8月11日)就宣布推出支援計劃,1000 萬鎊「Recovery Scheme」協助各市議會應付修復社區的即時開支,2000萬鎊「High Street Support Scheme」支援受騷亂影響面臨倒閉的企業。各市議會可按區情靈活運用撥款,曼徹斯特市協助中小企在聖誕節、除夕之前做宣傳刺激市道,伊靈區則向每個受影響小商戶資助最多1200鎊維修店舖。較為特別是伯明翰市議會資助商戶即時提升保安措施。反觀香港,小商戶沒有得到過任何來自政府的保安支援,他們安裝圍板保護店舖,更被地政總署命令清拆,直到傳媒公開事件,部門才說會暫緩執行,這個政府有沒有體恤民情,由此可見一斑。

英國的善後工作當然不是完美無瑕,例如英國有《1886年暴動(損失)法》,保險公司可向政府追討部分理賠金額,沒有投保的個人或商戶也可直接索償。但騷亂、社區與受害者委員會指出,到了2012年3月,2538宗索償申請中,只處理了396宗個人申請,事隔約8個月都有商戶沒收到賠償,而且法例不賠償汽車受破壞的損失,明顯已過時。不過英政府虛心納諫,根據委員會建議修例,更新成《2016年暴動補償法》。

現在很多中小微企受經濟和騷亂雙重打擊,奄奄一息,急需一場「及時雨」,特區政府要有「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的態度,參考其他地方治亂的經驗,盡快為本地企業提供真正及時、到位和實際的支援。

(刊於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