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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國家發展快車 推動香港創科產業 (盧偉國) – 評論文章

以創新科技驅動發展,是全球大趨勢。香港得天獨厚,可藉「一國兩制」近水樓台之便,積極參與區域發展和合作。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香港回歸20周年及新一屆特區政府成立的重要時刻,出席了《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簽署儀式,顯示中央積極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香港應該好好珍惜這個千載難逢的機遇,主動搭乘國家經濟發展的快車。

經民聯一直密切關注這項國家發展戰略,在今年5月曾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遞交《構建「粵港澳大灣區」建議書》,提出12項主要建議,包括倡議打造世界級創新科技灣區,並借助落馬洲河套區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吸引國際科技機構及人才進駐。

創新政策促產業發展

正所謂「打鐵還需自身硬」,若要達到上述目標,香港內部對於促進創科發展也要有充足的推動力和配套措施。立法會近日有議員動議議案,主旨是促請特區政府革新過時法例,促進創新科技發展,本人動議的修正案也一併獲得通過。在議案措辭和發言稿中,我除了強調香港應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遇,更促請特區政府盡快引入有利產業發展、營商環境和民生基建的創新政策,改變相對落後的局面。

首先,推動創科發展,應配合當代的最新趨勢。例如,未來城市發展是以人工智慧為基礎,倫敦、新加坡、首爾等城市,均先後推行智慧城市計劃,注重應用綠色與智慧的科技成果,改善生活質素和整體競爭力。本港中央政策組在2015年9月發表「智慧城市研究報告」,隨後當局表示將致力發展香港成為智慧城市,先後宣佈已委任顧問公司,探討為香港制訂智慧城市發展藍圖,並與公私營機構共同研究制定相關的數碼架構和標準等。這些措施顯然並不足夠。我多番向特區政府建議,在本港的長遠整體規劃中,必須融合更多的「智慧城市」元素,包括落實基建智慧化,在規劃新發展區時,完善規劃各種通訊、管網、智慧家居、綠色建築等軟、硬件基建設施,並運用創新科技和大數據,就交通、醫療、環保和長者服務等作妥善規劃,致力打造綠色智慧社區。

推動創科發展也應注重發揮本港的產業優勢,例如致力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金融科技是重要的一環,即利用創新科技和互聯網平台提供各項金融服務。我認為,本港金融管理當局應設立專責架構,就金融科技發展所涉及的科技解決方案及基礎設施,制訂發展策略,並向金融服務企業提供相關法律意見及技術支援,以協助業界開發和善用金融科技服務。同時,應全面檢討金融法例,完善對金融科技業務的規管,以維持市場穩定,保障廣大投資者的權益。

推動創科發展,怎樣才可收立竿見影之效呢?本人多番促請特區政府回應科技業界的強烈訴求,盡快制訂長遠的創新及科技發展策略,增加科研資源的投放,以推動「科技成果商品化,商品產業化,產業國際化」。在此基礎上,當局應着重檢討過時的政策、法例和機制,為業界發展拆牆鬆綁。就近期而言,應設法落實今年3月公佈的《創新及科技諮詢委員會報告》中的各項建議,並適時檢討改善。

突破科研和土地瓶頸

要推動創科發展,如果缺乏研發資源的持續投入,動力可能無以為繼。本地研發總開支相對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由2003年的0.68%上升至 2015 年的 0.76%,增長非常緩慢,遠遠落後於區內的一些經濟體。經民聯多番向特區政府建議,香港應爭取在未來十年,將該比率逐步提升至2.5%或以上。為了鼓勵企業進行研發,也應給予企業研發及設計開支提供三倍稅務扣減。我樂於聽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同日會議回答議員的質詢時表示,稅務政策組已於今年4月開始運作,為科研開支提供額外扣稅是首批研究課題之一。本人希望當局盡快與工商及科技業界商討具體措施,避免議而不決。

另一個制約創科發展的因素是土地。政府宣佈已預留大約120公頃土地作為創新及科技用途,而更引人注目的是,特區政府已與深圳市簽訂了合作備忘錄,在香港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面積將是白石角科學園的4倍。不過,落實土地的規劃與開發需時,遠水不能救近火。當局目前應積極檢視有關審批改劃土地用途的過時法例和限制,致力增加數據中心、檢測及認證和其他創新科技產業的用地供應,以解燃眉之急。

推動創科發展,既涉及長遠的整體規劃及各項相關政策和法規的檢討,也涉及不同產業的協同發展,以至科技人才的培養和引進等,需要各政策部門有效協調。香港更應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早前經民聯已促請特區政府盡快成立專責委員會,由政府最高層領導,集合政、商、專業等各界精英,進行具體的策劃和跟進落實工作,加強與內地和澳門政府的溝通和協調,發揮本港在大灣區的獨特優勢。

(刊於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