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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駕駛者安全系數 減交通事故(龐朝輝) – 評論文章

以往不少車禍,被指與職業司機身體狀態及年齡有關,引起社會及政府關注,運輸署早前已完成檢討司機體檢安排,建議要求的士、小巴等商用車司機,續領駕駛執照的體檢年齡由70歲降至65歲,並改為一年一檢,而私家車司機則維持滿70歲每年或每3年體檢。

修體檢標準 商用車司機一年一檢

至於體檢程序方面,以往須醫生證明的醫療情況並不清晰,亦有聲音認為程序太寬鬆,新建議擬在體格檢驗證明書內列明須檢查項目,包括視力、聽力及手腳協調等,並為醫生提供指引。另外,署方另擬修例賦權運輸署署長,司機若在指定時間拒交醫療報告可被停牌,而毋須待續牌時一併處理。

上述建議目標明年上半年落實,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亦於日前討論相關檢討結果。建議在交通業界及醫學界也引起廣泛討論,主要討論細節亦是圍繞修訂中的醫療情況是否足夠、檢驗的執行細節(如採用之標準),以及檢驗費用應由誰支付等問題。運輸署最近已約見運輸業界代表諮詢意見,除收緊商用車司機體檢年齡,亦建議修訂《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中的「指明疾病或傷殘」,列舉多個擬新增不獲發駕駛執照的健康狀況,除了現有的狀況,例如可致突然暈倒的高血壓、不可控制的糖尿病等,亦計劃新增單眼失明、夜盲症、須使用心臟除顫器等狀況。

以往在醫療情況上,只列出建議檢查範圍,在新修訂下署方計劃在體格檢驗證明書必須列明檢查項目,包括視力、聽力、手腳協調、肌肉反應等,新標準亦將更嚴格。以視力檢查為例,以往只要求司機須讀出相距23呎的登記號碼,但新建議則要包括視力及視野,並且以醫療級相關標準為準,視力會採用史奈倫(Snellen)標準,並要求商用司機的較佳眼睛視力要達0.67,即患者要在20呎距離看到正常人在30呎可看見的字體。

新建議對視野亦有嚴格標準,水平視野在商用司機要有160度,另外左右視野及上下視野亦分別至少70度及30度,部分患有青光眼、中風影響視力等人士,亦將被視為不達標。要檢查視野,可能需要醫療儀器級的檢查才能準確量度,除了檢查費用上升,醫學界能否即時應付所需亦是未知數。

須審視對交通成本影響 措施成效

至於手腳協調及肌肉反應等測試,當局亦須仔細規定檢查標準,以供醫學界跟隨,並應訂出司機可重測的標準,以減低不必要爭拗及醫療造假的風險。而為減少不同醫護人員的檢測標準各異,當局亦可供醫護考取資格,作為司機檢查的指定人士,以應付需求。

運輸業界普遍認同,為保障道路安全,提高醫學檢測標準屬無可厚非,但在各種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中,估計小巴業影響最大,因有好一部分小巴司機已年滿65歲,平均年齡亦較的士及其他商用車司機高,業界擔心推出每年一檢後,會令小巴司機嫌麻煩而索性退休,令業界人手更短缺;亦有司機擔心,體檢費用會隨項目增加而上升,並希望署方能提供津貼,但亦須防止司機藉執照趁機濫用服務。

相信在新修訂下,當局有需要審視措施成效,以及整體申請執照程序是否順暢,亦要監察有否大幅影響不同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數目,若措施造成司機超額淘汰,將令交通成本增加,影響民生。署方亦應持續分析私家車及商用車事故資料,審視措施能否減低不必要的交通事故,亦須研究是否有需要同時收緊私家車司機體檢,與商用司機看齊。本港人煙綢密,駕駛者稍一不慎均可釀成大錯,逐步提升司機的安全系數,對大眾至關重要。

原文刊於 : https://paper.hket.com/article/35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