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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電動車普及化 政策措施須有前瞻性 (盧偉國) – 評論文章

立法會剛剛通過了一項議員議案,促請特區政府全面檢討政策,進一步推動電動車普及化。經民聯對這個議題一直很關注,本人亦提出修正案,強調相關政策措施須有前瞻性,同樣獲得不同黨派議員支持通過。

自從當局在2017-18年度《財政預算案》宣佈,為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免稅額「封頂」,上限為97,500元,原本持續增長的電動私家車的新登記數量大幅下跌,令業界感到失望。

本人曾與相關業界朋友見面,聽取他們的訴求和意見。在聯盟就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向政府提交的65 項建議中,明確促請當局「適度調高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寬免限額,並豁免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輛車主換車的首次登記稅」。同時,在上述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本人亦建議政府考慮「一換一」優惠方案,提供更高的首次登記稅寬減額,以鼓勵車主將燃油私家車更換為電動車。我樂於見到,特區政府從善如流,在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宣佈,除了會繼續提供上限為97,500元的首次登記稅寬減,亦會新增「一換一」計劃,合資格的現有車主購買新電動私家車並銷毀其合條件舊私家車,將可獲上限為25萬元的首次登記稅寬減額,相信會受到社會各界歡迎。

配套設施發展須急起直追

不過,長遠而言,我們不能過分依賴政府提供的電動車稅務優惠,而應該關注香港的整體交通發展策略,同時應配合市場需要及科技發展,務求提升電動車及其他環保車輛的成本效益,以吸引消費者。

香港電動車發展現階段仍是以電動私家車為主,在10,856輛已登記的電動車中,私家車佔總數的96.3%。我認為,當局應全面檢視香港環保車輛的發展策略,並因應市場和科技的變化,適時對推動電動車的政策作出調整。電動商用車仍將繼續獲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此外,政府已撥款1.8億元,供專營巴士公司購買36輛單層電動巴士作試驗行駛。政府於2011年3月設立了3億元的「綠色運輸試驗基金」,我也曾經是基金委員會的成員。在已批准的118個試驗項目中,也有56個涉及電動商用車。可惜,現時香港可選擇的電動商用車輛型號不多,其運載能力及價格競爭性均未達滿意表現。日後隨着電動車技術的完善,當局在推動商用電動車方面應適時加大力度。

香港電動車發展目前面對的主要障礙,並不在於稅務寬減額的高低, 而在於各項配套設施跟不上發展。例如,各類充電設施與電動車數量的比例現時為1:7,反映設施嚴重不足。我認為當局應檢視《建築物條例》的相關條文,建議所有新建之商住樓宇內的車位必須提供充電設施。

促進大灣區充電制式互通

此外,市面上的電動車充電設施目前是以標準充電器為主,我認為當局應該添置以中速及高速充電為主的充電設施,因為據相關資料顯示,以普通電動車滿電量為例,標準的充電時間約為25小時,中速約為10小時,快速約為1小時,充電效率差距相當大。

財政司司長今年宣佈大手筆增加500億元推動科研及創科發展,我認為,當局必須相應增加支援業界開發電動車電池及探討讓各類充電器制式互通的可能性,以進一步便利電動車的使用。政府「創新及科技基金」曾撥款資助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等機構,成功研發「50千瓦快速充電站」和「智能流動電動車充電系統」等,並會將其商品化推出市場。利用這種快速充電站,一輛電動私家車只需20分鐘便可充電八成,能大約行駛150公里。

當局的相關政策措施更要具備前瞻性。隨着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港珠澳大橋等跨境交通基建將落成啟用,大灣區一小時優質生活圈將逐漸成為現實。特區政府應支持本港業界與粵港澳大灣區相關業界共同研究電動車充電設施在制式上的互聯互通,作為促進大灣區建設的一項具體內容。

(刊於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