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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重視中小券行的合理訴求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雖然本年度的預算案撥款將會受到有議員聲言拉布的影響,但議員們仍先就今年的預算案先作回應。我認為,財爺今年花了相當的篇幅談及發展金融業的想法,一改去年以穩定金融體制為主題,明顯是有進步和積極了。

但我希望財爺不要只單單描述一幅又一幅美好的前景,忽略了現時不少中小金融機構的營運,其實都處於水深火熱之中,亟待當局提出一些短期和實效的紓緩及支援措施。

證監應適當放寬規範 

又例如,政府應與港交所(00388)和證監會商討,要認真聆聽業界的合理訴求,如先前已縮短股巿午巿休息時段,和推行夜期交易;就不宜再一意孤行,宜細加聆聽業界的意見,作出適當的調整才是。換言之,港交所應改變對業界意見不夠重視的做法。

例如,證監會應適當稍為放鬆對業界的規範,尤其是針對證券行的速動資金(Liquidity Capital)安排,包括代客申請新股認購業務(IPO)時,不用再就客戶的融資額外作出5%的風險保證金;改善按財政資源規則(FRR)下的集中保證金客戶調整(Concentrated Margin Client Adjustment)的規定,讓券行可毋須就借予客戶的款項超逾其保證金貸款總額10%時,作出資本扣減,及證券行存放在中央結算的5%保證基金供款,可被計入速動資金。如不就上述三項規定作出改動,便會不合理地規限了中小券行的資金安排,形同只准中小券行用1元資本做1元生意,實有違一般的商業經營原則。

若政府任由情況持續下去,中小券行隨時連目前只佔巿場一成的份額都會保不住,除了有違公平競爭的原則,也會令巿場發展愈來愈不健康。試問如果連今天也過不了,怎能還有明天,還怎教業界對前景有信心呢?

簡化重新申領九號牌

對於財爺在預算案中提出,未來業界要朝著提升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地位的方向發展,的確可以為業界開拓一條新的出路。但由於過往證監以改革發牌制度為名,將證券業所受規管的活動,逐一分拆為十項,並且要逐項收費,令當年不少證券行為了節省成本開支,沒有續繳俗稱「9號牌」的資產管理牌照,也就隨時無緣問鼎新的業務。問題是要重新申領「9號牌」,手續繁複,故政府應與證監研究以豁免或簡化的方式,讓有經驗的證券行,重新取得資產管理牌照。

至於政府有意推動業界成立「私人財富管理公會」。問題是中小券行在當中有何角色扮演,抑或會否受到進一步排擠?也是值得大家關注的。至於對預算案的其他觀點,下次再談。

(刊於  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