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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設立臨時失業援助金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一如所料,失業率進一步攀升至4.2%,較上次統計上升0.5個百分點,其中零售、住宿、膳食服務業失業率急升至6.8%,餐飲服務業和建造業分別急升至8.6%和8.5%,多項數字都是2008、09年金融海嘯後的高位。由於今次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球經濟打擊沉重,香港作為外向型經濟體,相當依賴中國和海外市場去復蘇本地經濟,預料情况仍會惡化下去。上星期六通過了的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集中於「保就業,撐企業」,但就忽略了「救失業」。最新一期失業率反映成立失業援助金已是刻不容緩,而且必須是容許個人名義申請的,金額也要比綜援高,才能起到作用。

在上周末的財委會上,跨黨派議員都要求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政務司長張建宗回應說,從零開始設立失業援助金需要很長時間,放寬申請綜援資產上限一倍是權宜之計,做到失業援助的效果,更加臨場將放寬措施更名為「臨時失業援助金」。2008年金融海嘯,大量中產人士失業,變成負資產及無產階級,但他們不想申請綜援,一直堅持日後重投社會工作的想法。「爭氣、靠自己」,這代獅子山下的香港人絕不想成為綜援戶,因此,本人早於2009年就向政府提出「失業轉型貸款基金」,以助有志轉型、有能力轉型人士重拾經濟能力。因此,綜援不能取代失業援助金。

每人每月最多9000 准個人申請

我一直建議政府為2019年7月1日或之後失業的人士,亦即受過去大半年社會騷亂和疫情影響而失業的市民,每人每月提供最多9000元現金,最多連續領取6個月,金額和期限都與保就業計劃相同,不設資產審查,最重要是容許個人申請。既然政府堅持利用已有的綜援系統去執行「臨時失業援助金」,實行積極態度,以「臨時」先行成立失業援助金,若香港的承受力許可,可具體研究,日後失業援助金可成為長遠基金。

上周末的財委會,香港反對派仍然意圖「攬炒」整項1375億元撥款,中止第二輪抗疫基金,實行同歸於盡,圖令第二輪抗疫基金未能幫到很多企業和市民。

作為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即使是反對派,亦絕不可能在救急救危的撥款提出中止;反對派在市民眼中是徹頭徹尾的攬炒派。最後,臨時失業援助金,司長在會上「鬆過口」,我建議政府能再加碼300億補漏,回應被遺漏的一群。

(刊於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