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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勿再以身試法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4 名年輕人被控於3 年前「旺角暴動」中參與暴動等罪,上周陪審團經過數日商議後裁定其中3 人罪名不成立,而另外一名被告則被裁定兩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成,還押候判。其中3 名被告雖然脫罪,但梁天琦則因去年在一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罪成,仍需服刑數年。2013 年開始籌劃的「違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身為法律系學者不斷宣揚「違法達義」的危險思想,佔中後更有身兼大律師的新晉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發表「留案底會令人生變得更精彩」的謬論,不少年輕人信以為真,結果紛紛付上沉重代價。

王婆賣瓜,自賣自誇。從來沒有聽過毒販會向吸毒的人說毒品的不是,市民對「旺暴」暴徒的種種惡行固然深惡痛絕,但筆者認為真正應該反思和受到法律制裁的卻是在背後慫恿、煽惑年輕人上街暴動的「毒販」。香港是法治社會,無論是誰,只要犯了法,除了社會道德的批判,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次在砵蘭街的聚眾行為,梁天琦雖然脫罪,但筆者必須提醒為脫罪沾沾自喜者及廣大年輕人,在香港違法者必定會被繩之於法,正如梁天琦仍然要為另一宗暴動罪服刑。

理想須理性爭取 法律不容許暴力

一些幕後黑手或別有用心者,馬上利用判決慫恿年輕人更激進,更仇視社會。年輕人千萬要小心為盼,不要再被歪理蒙蔽。最近刑滿出獄的郭炳江先生,重獲自由後語重心長地告誡年輕人不要以身試法,否則「一入獄就會好後悔」。富有如郭炳江先生也因犯法坐牢,證明香港是法治社會。人生是一局不能重來的棋,一子錯,滿盤皆輸,沒有第二次機會。一旦留有案底,不僅人生蒙上污點,過後的人生道路更荊棘滿途,不少年輕人都懷揣着成為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理想,更有不少人立志從政,改變社會。但一旦留有案底,再崇高的理想都很可能毁於一旦。

本案中其中一名脫罪的年輕人在獲釋後表示對於經歷辛苦的審訊,為自己及家人帶來壓力,某程度上感到後悔。我認為他是個誠實的年輕人。爭取民主是政治理想,但用鼓吹仇視社會、國家來實現,就對香港有害。任何理想都必須以理性方式爭取,任何暴力都是法律不容許的。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們願意給曾犯錯的年輕人機會改過,重新做人。

(刊於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