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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職安制度 利北都大灣區發展(龐朝輝) – 評論文章

秀茂坪安達臣道地盤日前發生嚴重工業意外,天秤倒塌引致3死6傷,引起各界再度關注職業安全問題。事實上,香港近日接連發生嚴重工業事故,例如早前在中半山住宅出現吊船從高處墮下導致兩名工人死亡的工業事故,以及Mirror紅館演唱會屏幕墮下意外等,不禁令人憂慮建築及大型設施的安全隱患。

本港今年已錄得11宗建築業嚴重意外,涉及13名工人死亡,幾乎每次出現事故後,社會總有嚴肅討論各方權責問題,但往往過不了多久又出現下一宗意外,令人懷疑現時政府所採取的事後追究方式及刑罰,有沒有足夠阻嚇力避免意外再發生。

在安達臣道地盤的倒塌天秤意外中,工程項目承建商精進建築被發現在過去兩年,曾在不同地盤合計被判7次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僅被罰款3,000至22,000元不等,雖然其中一宗違規事項涉及一名工人觸及電弧焊接設備破損電綫而觸電死亡,但卻沒有影響該承建商其他合作的項目,公司董事亦毋須面臨監禁等刑責。

職安意外數字 多年無改善

根據政府數字,2012年建築業全年職安意外數字達3,160宗,而到2021年,本港整體工業意外仍錄得3,109宗,證明多年來政府在推動職業安全教育及監管上並無進步。現時本港平均每10萬名工人就有29.68人死亡,與全球發展中國家如不丹、尼泊爾、柬埔寨等數字不遑多讓;相反,發達國家如英國等,工傷死亡率是每10萬人為0.83人,香港實在需要急起直追。

大量學術文獻已指出,一個地方工業意外頻生,背後存在各種制度性和結構性因素,工傷之所以出現,很多時是來自於工作環境和技術配套不穩定及不合規格、僱主忽視職業安全的重要性、職安政策缺乏阻嚇力,以及個人保護裝備欠缺或不合規格等因素;當一個地區經濟進步、工業技術提升、裝備更先進,加上社會有更廣泛討論,以及更多資源進行政策和科學研究,透過教育增強市民及工人職安意識,工業意外自然減少。

上屆政府在2017年已承諾,檢討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刑罰,但一直到今年5月才能提出法案,立法會仍在討論細節而未獲通過。現時關於職業安全的勞工法例,主要牽涉《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以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雖然條例列明對東主及受僱於工業經營內人士委以「一般責任」,以確保工廠、建築地盤、食肆、貨物及貨櫃搬運經營、維修工場等的工作安全和健康,並作出規範,而實質責任亦牽涉公司董事及經理級職員,但條文亦列明只以罰款為罰則,加上由於罰款阻嚇性不大,很多公司在計算工程費用時,或以接更多工程「拉上補下」的方式進行,偷工減料不足為奇。

新法案須增罰則 以儆效尤

現時違反職安健法例已被定罪者中,屢犯者佔三分之一,新法案有必要提升違反職安健法例的涵蓋範圍及罰則,亦可考慮採取透明度高的「重要工業意外評分制度」,把屢次犯案的承建商剔除於政府合約名單外,減低它們將貨就價的敷衍態度,如發現工業事故有人為疏忽,亦應從刑事方向處罰公司董事及專業人士以儆效尤;當然,對於受傷工友以及喪生工友的家人,亦應確保他們有足夠賠償及跟進。

香港要銳意把握北部都會區及大灣區的發展機遇,大型工程必不可少,如果職業安全處理得不夠完善,相信會令建築業以至從事基建工程的工人和專業人士卻步,因此做好整個配套尤為重要。

原文連結:https://paper.hket.com/article/335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