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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齊下消除舊樓消防隱患 (盧偉國) – 評論文章

立法會日前通過一項無約束力議案,促請政府修改《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進一步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本港不少樓宇日趨老化,樓齡達五十年或以上的樓宇接近六千幢,並以每年約五百八十幢的速度遞增。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的樓宇,更多達二萬幢,十年後更會增至約三萬幢。這些樓宇往往存在各種消防隱患。

六千幢樓齡達50年或以上

自二○○七年七月起生效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於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或之前建成或首次呈交建築圖則的綜合及住用樓宇,必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相關樓宇的擁有人或佔用人須遵從當局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委聘註冊工程承辦商,提供或改善消防設備,或進行指定的消防安全建築工程,否則即屬違法。

然而,不少市民在遵辦指示時遇到種種實際困難,可歸納為兩大類問題。其一,是涉及樓宇的「硬件」,有些舊式樓宇因建築結構或空間所限,無法加裝現代消防設施。

其二,是缺乏有效支援的「軟件」配套設施,部分市民未能負擔高昂的維修消防設施費用,對監察工程和審核開支又缺乏技術和專業支援,維修過程中甚至涉嫌出現工程圍標問題,導致小業主或需負擔不合理的開支。一些舊樓更有「三無」困境(無法團、無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無適當維修保養),令到遵辦消防指示寸步難行。

優化「硬件」「軟件」設施

我們若要尋求解決方案,就應對症下藥,既要優化現行機制,務求盡快見效,更要謀劃長遠措施,務求治標又治本。

在優化現行機制方面,可採取以下措施。鑒於不少舊式樓宇在提升消防設施上遇到結構「硬件」上的困難,消防處已推行「折衷式消防喉轆系統先導計畫」,讓有關樓宇的喉轆系統可以由街喉直接供應水源。我認為,應將更多樓宇納入該計畫處理。同時,應爭取運用新思維和新科技,解決相關技術問題。

在財政支援方面,為了鼓勵市民參與樓宇維修和保養,政府、房協和市建局先後推出不少支援計畫,例如「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畫」、「樓宇安全貸款計畫」等。但消防安全相對較受忽視,我建議當局增加投放資源,設立專項「樓宇消防安全貸款計畫」。

盼政府投更多技術支援

在技術和專業支援方面,我期望政府積極與相關業界合作,這其實有先例可援。民政事務總署取得香港工程師學會、香港建築師學會和香港測量師學會的支持,在二○一四年四月推出「『顧問易』大廈維修諮詢服務計畫」,為有意進行大廈維修工程的法團免費提供度身訂造的專業諮詢服務,該計畫已於本年三月底結束。

隨後,市建局在五月宣布推出「招標妥」樓宇復修先導計畫,加強對業主進行樓宇維修工程的技術支援,包括提供指引及合約樣本、安排專業人士提供獨立意見、設立電子投標平台等,並降低工程出現圍標的機會。我認為,該計畫應增加關於維修樓宇消防設施的專業和技術支援。

至於謀劃長遠措施,當局應參考外國經驗,修訂相關規管法例。例如,英國在二○○五年通過了《規管改革(消防安全)令》,並推出一系列針對不同種類樓宇的消防安全指引。

修例規定定期做評估

我認為,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應修訂相關條例,規定樓宇的擁有人或佔用人,須定期安排為其樓宇進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而該等評估須由註冊消防工程師進行,並相應改善消防設施。很可惜,特區政府於上一屆立法會會期曾向議會提出《二○一五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擬引入註冊消防工程師計畫,利用市場上相關專業工程師和合資格人士,就訂明處所提供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發出證明書的服務。

可惜因議會拉布而未能恢復二讀,以至整條草案要推倒重來,浪費社會各界的心血,我和工程業界人士都感到憤慨和無奈。當局決定將於十一月三十日立法會會議就內容大致相同的《二○一六年消防 (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動議二讀,我期待在社會主流支持下,該條例草案能夠順利審議及通過。

(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