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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辯論須理性全面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負責研究覓地方案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昨日起展開為期五個月的公眾諮詢,並就香港的短中長期土地供應,提出十八個選項供市民討論。是次「土地大辯論」提供了重要契機,讓社會各界反思香港土地問題的癥結,從而提出有效可行的解決方案。我期望各界能作出全面而理性的討論,切忌炒作單一議題及將相關討論政治化。

事實上,解決土地問題並不等於把房屋問題一併解決,因為並非所有土地亦適合大興木土建屋;香港作為國際城市,除了需要解決住屋問題,亦必須同時平衡工商業發展、文娛康樂設施、教育及醫療等用地需求。特區政府及專責小組宜作出通盤考慮,別讓「大辯論」陷入民粹的泥沼。

閒置農地及棕地較可取

要在短中期覓得房屋用地,我認為發展閒置農地及棕地較為可取。現時新界鄉紳及發展商等不同的持份者,擁有豐厚的農地儲備,據報道,單是主要發展商,已持有近千公頃的農地,相當於三個啟德發展區用地。政府可發揮新思維,通過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相關農地作為不同的土地用途。

談到公私營合作,不少人即會聯想起「官商勾結」,因此對有關建議十分忌諱。其實,只要有公開透明的制度,發展商須按嚴謹程序補地價,賠償及搬遷亦須按照法定機制,政府亦可附加條款,要求發展商提供學校、公園和醫院等配套,相信有助釋除社會疑慮。

當局亦可考慮釋放棕地,作為短中期的住宅供應。現時不少棕地鄰近已發展地區,並有交通、道路,排污等配套,只要有規劃的決心,可在短時間內將生地轉化為熟地。

當然,最有效造地建屋方法還靠在維港以外填海。填海可提供大片土地作規劃,既可省卻更改用途的程序,亦不涉及收地遷拆賠償等問題。參考機場第三跑道經驗,只要有具體規劃,四年的填海加上四年的建造工程,發展大計便可成事,何樂而不為?

無可否認,土地供應是香港面臨的一大挑戰。我希望社會各界能藉着「大辯論」,集思廣益、多管齊下,謀劃覓地建屋良策;土地專責小組亦要以專業及中立的態度去研究各方案的可行性,為市民紓憂解困。

(刊於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