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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必能體現各界意見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以極高票數,通過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的決定,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筆者完全支持人大常委會制定國安法,並根據基本法第18條,列入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同時,希望人大常委會及相關機構,在制訂及審議國安法的過程中,能夠多諮詢香港人意見,使到香港民意能在制訂港區國安法過程中體現出來。

目前草案內容仍未公布,但「決定」已清楚列明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境外勢力干預。筆者相信,絕大部分香港市民都是支持中央制訂港區國安法,特別是經過「修例風波」,社會秩序及經濟發展都受到嚴重衝擊,當中亦暴露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短板,在當前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下,中央決定堵塞漏洞,確實無可厚非。

對於少數人胡謅中央出手制定國安法,招來美國對香港實施制裁。首先,筆者要指出,乞求美國制裁香港的並非其他人,正是香港的反對派。他們千里迢迢走到美國,向美國政客建議制裁香港,至於箇中因由,對香港是利是弊,還是由他們自己向市民大眾交代。

其次,最近幾年,隨着國家國力日漸強大,中美關係已有改變,就以貿易戰為例,已可見端倪。美國封殺華為,甚至公開支持香港暴力破壞行為等等,都預示雙方的角力會越趨激烈。今次美國的反應,其實正好證明,立法令美國感覺「利益」受損,因此,才有如此反應。同時,今年是美國總統選舉年,總統特朗普極力挑起美國人的仇外情緒,以掩飾其應對疫情不力的事實。所以,所謂立法引來制裁只是藉口而已。

古語有云,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既然事情涉及國家整體利益,相信大部分香港市民都會接受,問題是,內地實行大陸法,如果要制訂一條在香港普通法法制下能夠執行的法例,香港市民有疑慮,亦不奇怪。筆者建議,人大常委會在制訂及審議國安法的過程中,可考慮諮詢香港人的意見,這樣既顯示出尊重香港人的意見,同時,亦讓港人意見有被吸納的機會。

具體來說,相信常委會及相關機構會諮詢特區政府,以及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筆者認為,如果情況許可,可考慮擴大諮詢範圍,例如邀請香港法律界等專業人士、港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各主要黨派代表等等,到深圳舉行進行小型諮詢會。同時,草案內容公布後,開放常委會的網上諮詢系統,用實名制方式,諮詢香港市民的意見,相信經過相關諮詢的過程,會令大部分香港市民釋疑。

(刊於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