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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谷氣有誰知?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違法「佔中運動」已經過去五年,時至本周,法庭終於作出判決,九名「佔中」搞手、參與者及煽動者分別罪成,令他們就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接受法律的制裁。法庭的判決亦從側面反映,社會的運作有一套規章制度。即使有多崇高的理想或訴求,都需要在法律容許的框架之下進行。

適合量刑 以儆效尤

反對派常打着民主自由的旗號,站在道德高地,認為言論、集會的自由不容侵犯。他們所謂的和平、非暴力的抗爭只是幌子,實際上,「佔中」的幕後搞手根本無法控制如此大型群眾運動在有序,和平的情況下進行,甚至乎他們更想看到的是更混亂、更對抗的社會狀態,令香港陷於萬劫不復的境地。這次法庭的判詞清晰指出,所謂公民抗命並非抗辯的理由。不少市民盼望,法庭應處以適合的量刑,以儆效尤,避免向社會及年輕一輩發出錯誤訊息。

其實早就有媒體報道,違法「佔中」是由境外勢力策動的「顏色革命」,目的是為中國製造麻煩,是國際角力的其中一部分,但這些幕後搞手偏偏就甘為外部勢力的棋子,將年輕人推向深淵。一些政客更將這些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塑造成人民英雄,實在令人可悲及無奈。

五年過去 撕裂未修補

佔中案雖然走到尾聲,但其所造成的社會撕裂仍未修補。多少家庭、朋輩之間因為政治立場而心有芥蒂。五年過去,雖然社會氣氛淡靜下來,但社會怨氣日盛,一些人事無大小都埋怨在前,失去溝通與協商的耐性。近年社會抱怨文化、民粹主義抬頭,中美經貿拉鋸,工商界早已苦不堪言,特區政府切不可為博一時掌聲和積累民意而推出一些具爭議的政策,令穩定的社會局面,有利營商的環境受到影響。

大部分工商界一直是默默耕耘,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然而,假若工商界不發聲,就會被認為工商界沒有意見,可以「予取予求」,「奉旨支持政府」;一旦發聲引起社會的關注,又會被指控官商勾結、「貪得無厭」等等。面對民粹的壓力,艱難的營商環境,工商界未得到有力支持之餘,還要默默承擔罵名,實在是「啞子吃黃連」,工商界的怨氣又有誰知,又可如何化解呢?

(刊於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