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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服人 敢作決策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距離英國脫歐的「大限」,尚餘不足三個月,但脫歐方案仍未獲國會通過,英國政壇亂局未平,後續會如何發展,仍是未知之數。社會環境會變,民意亦會改變,民調顯示英國民眾已厭倦脫歐鬧劇,有愈來愈多民眾希望二次公投,推翻一六年脫歐決定。不過法律不是兒戲,首相受英國和歐盟的法律限制,擬定的方案不受民眾歡迎,國會又不願承擔,英國脫歐就如一架全速向前的火車,但前方的路軌尚未鋪設。

正確決定未必獲大多數支持

在香港,政府經常受各種批評,不同立場的人,都稱自己代表主流民意,指責政府逆民意而行。其實所謂的「不聽民意」,不過是不順從這些人的意思,甚至即使全盤採納他們的意見,還是會有新的理由去批評。

有時候正確的決定未必得到大多數人支持,有承擔的領袖就要有勇氣作出具爭議決定。如果任何事都要讓每個人感到滿意才推行,社會只會停滯不前。就如近日政府提出三隧分流方案,政府與西隧公司以協議方式鎖定專營期結束前的隧道收費,並經科學計算,定出三條過海隧道的費用,用以改善交通情況,為整體社會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

事實上,三隧分流方案將令廣大的市民受益,除了讓過海的市民節省行車時間,也避免了要過海車龍造成主要交通幹道擠塞,影響毋須過海的車輛。此外,政府建議亦包括豁免專營巴士的隧道費,從而降低巴士公司的成本,減輕專營巴士加價壓力。

站市民位置思考分流得失

眼見民意分歧,政府暫時不將議案提交立法會,以換取時間向公眾解釋。既然方案是經科學論證,就應向公眾詳列理據,但官員首先要理解不同市民的處境和需要。對使用東隧、紅隧的駕駛者來說,擠塞會否減少尚未可知,但加價卻是即時的切膚之痛。要爭取他們支持,必定要站在對方的位置來思考,使他們明白方案帶來的得失。

政府要聆聽廣泛意見,了解社會各階層的需要和想法,但面臨決策的時候,無可避免在平衡社會利益之後作出決定。行政主導之下,政府應有更大的承擔和魄力,當然,假如政策出現問題,政府亦是責無旁貸。官員要以理據說服公眾,為社會作出正確的決定。

(刊於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