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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立法 香港大落後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人工智能在世界急速發展,人工智能機械人愈來愈多,普及化、大眾化已經成為了不可逆轉的趨勢。未來的機械人是否應該有身分證、來港「長住」可否取得永久居民資格、可否擁有勞工權益等,都不再是科幻片才會出現的假設性問題,而是擺在眼前,確確實實的問題。香港要成為世界級創科中心和智慧城市,這方面的法例必須與時並進。

人工智能是一門會自我演變、不斷進化的嶄新科技,甚至有人大膽預測,人工智能有朝一日可能會產生像人類一樣的意識。亦因為人工智能具有高度擬人性和不可預測性,相關立法工作實在刻不容緩,例如機械人同人類的關係、開發者的道德和法律責任、人工智能服務或產品出了問題誰人要負責、演算法是否要有透明度等等的立法問題,隨着人工智能的普及化,其實已經迫在眉睫。科學界討論人工智能時認為「信任就是新黃金」(Trust is the new gold),也就是說人工智能是否得到用家的信任,將會變得極為重要。但對於這些問題,全球大多數的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仍然未有足夠的重視,更遑論法律研究和立法前期準備工作了。

沒法律規管的人工智能研發 可演變成災難

人工智能發展也關係到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和世界和平,這絕非危言聳聽!例如人工智能技術發達的國家會否向小國、落後國家發動人工智能戰爭?大國之間將來又會否利用機械人互相攻擊?有人說,如今談論無人機戰爭已經太落伍了,未來的人工智能大戰,才是真正的世界級戰爭。所以,人工智能其實也是國際法和國際關係,需要面對的新課題和新挑戰。

歐盟2019 年制定了「人工智能道德指引」,主要包括7 項原則,例如產品要穩健安全、私隱和數據管理、人類參與及監察、多元和不歧視等內容,並於今年4 月提出《人工智能法案》,通過的話會成為全球首套規範人工智能的法律框架。香港的私隱專員公署今年8 月也參照歐盟的方向,發表《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標準指引》,但研究立法方面的工作則仍然付諸闕如。

政府提倡香港發展高科技,數年前還特意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立法會也很支持。但在人工智能急速發展的時代下,政府面對人工智能的思維,卻仍然停留在傳統機制模式,實在令人焦急。在人類地球村的新世界,正如駱主任近期的名言:「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政府在講創科的同時,必須在人工智能法律的步伐上急起直追!

(刊於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