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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進則退 制訂長遠及全面產業政策 (盧偉國) – 評論文章

如何優化本港產業結構,提升整體競爭力,確保本港經濟持續發展和政府收入穩定增長,已成為當前香港社會的迫切課題。日前,本人在立法會動議一項議案並獲通過,促請特區政府盡快制訂長遠及全面的產業政策,以強化「支柱產業」,推動「新興產業」,及活化「傳統產業」。

香港經濟無疑已發展到一個十字路口。一方面,本港多年來過分依賴金融和地產業,忽略發展新興產業,經濟發展不夠多元化,削弱了香港抵禦外圍經濟衝擊的能力。另一方面,區內其他經濟體,包括內地、韓國、新加坡等,紛紛改革圖強,在經濟和產業發展方面積極進取,成績有目共睹。此消彼長之下,香港的一些競爭優勢開始弱化,在多項全球競爭力排行榜中的排名都有所下降,向
我們敲響了警鐘。

透過資源配置 推動產業發展

香港政府以往奉行「積極不干預」方針,沒有特定的產業政策,主要靠制度優勢,例如完善的法制、高效而廉潔的行政體制和較先進的基建設施,吸引投資者。但時移世易,我們必須消除那種「推行產業政策等於干預自由市場運作」的舊思維。環顧全球各地,同樣奉行自由市場經濟的美、歐、日等國,為了振興經濟、創造就業,紛紛採用積極進取的財政和貨幣政策,透過有計劃的資源配置,推動產業發展。

至於東亞地區的競爭對手,例如同屬「亞洲四小龍」的韓國、台灣和新加坡等地區,近年在產業政策上取態不同,發展各異,經濟成就互有高下。以成績較突出的韓國為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之前,韓國以勞動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產業帶動經濟增長,包括汽車、鋼鐵及造船業。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相關產業出口劇減,韓國負債纍纍,經濟面臨崩潰,需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
供570億美元援助。韓國政府意識到本身的經濟結構性問題,須由資本導向轉為創新導向,在1999年制訂「知識經濟發展綜合計劃」,重點扶持「最高附加值產業」,注重資訊基礎設施及系統的建立,致力於開發未來核心策略的技術,多年來又分別頒佈了《科技創新特別法》和《中小企業創業支援法》等,促進技術的創新、轉讓和商品化,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密切結合的創新體系
,帶動產業結構升級。

產業政策成功 政府須有所為

韓國案例顯示,產業政策的成功有賴以下要素:其一,政府的作用應順水推舟,與發揮市場的作用相結合,着重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鼓勵創新與研發,以及完善基建設施。其二,扶持產業的主要方式,是通過策略性的稅收政策、財政資助等,並由政府進行引導和協調,促成官、產、學、研的合作。其三,產業政策的制訂,須依據經濟體本身的相對優勢,及產業結構的優點和缺點,對症下藥,着重於鞏固具競爭力的現有產業,扶植具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其四,政府不應局限於在有財政盈餘時才積極有為,反而,在經濟低迷時期更需要推出一些有效的逆周期措施,以恢復經濟活力,奠定持續發展的基礎。

特區政府應盡快制訂長遠、全面、平衡及具前瞻性的產業政策,確立清晰的政策願景和目標,貫徹和落實公共財政「應使則使」的原則,透過財政措施和資源的調配,策略性地剌激不同產業的增長,從土地供應、稅務優惠、專項資助、人才培訓、官產學研相結合等多方面,提供綜合配套,吸引外來投資,推動本港具優勢及潛質的產業發展。正所謂「不進則退」,香港要鞏固既有優勢,促
使經濟持續增長,政府就必須有所作為。

(刊於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