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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全面寬免ETF交易印花稅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發表了新一份的財政預算案,在加強香港競爭力上著墨多了,也提到要加強支援中小企。我想這個大方向是值得支持的,香港必須為未來和我們的下一代綢繆,免卻他們為未來的公共財政支出作出沉重的負擔。不過,對於他建議全面寬免交易所買賣基金 (ETF)印花稅,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我則未能認同。

財爺在預算案中指出,在2010年港股佔相關指數比重不高於四成的交易所買賣基金 (ETF),寬免其印花稅後,大大增加了相關基金的交易,「由該年年底的69個大幅增加至去年年底的116個,每天平均成交額由24億元上升至37億元,令香港成為亞太區最大ETF的巿場之一」。於是,他今次認定大有發展空間,建議全面寬免ETF交易的印花稅。
 
散戶更易成為大鱷的點心
 
本來從促進香港作為資產管理中心的角度出發,吸引更多ETF在港成交,是應該舉腳支持也來不及的,但以全面寬免印花稅作招徠則大有問題,因為這會令同樣在巿場買賣股票的散戶不公平,即如不透過基金買賣股票,每次就要多付0.1%的印花稅,一買一賣就是0.2%,說多不多,始終都涉及交易成本,令散戶容易偏向基金買賣。而現時主要是大行進行的基金買賣就會愈做愈旺,隨時令散戶在大巿的成交減少,導致大戶在幾乎零成本之下,更有機會在大巿舞高弄低,散戶自然更易成為大鱷的點心。而一向以散戶為服務對象的中小企,所佔的巿場份額,隨時由現時的接近一成,進一步萎縮,進一步收窄他們的生存空間,令巿場進一步出現壟斷。

我認為,要吸引外來投資,最重要的是我們在管治基建上多下功夫,如應透過維持低稅率、提高施政透明度、社會穩定、促進效率、適當監管和締造良好營商環境上,去吸引投資。若只透過全免收費作為吸引手段,只會增加投機性的短線買賣,並不一個健康巿場的發展模式,除了令基金經紀自肥之外,根本不會有多少人得益。何況,基金會否把減輕的成本回饋投資者,本身也大有疑問。我認為,吸引基金來港落戶,關鍵在於中港之間的基金互認,要是成事,肯定是一個龐大有待開發的巿場,基金的著眼點又豈會在於那微不足道的印花稅寬免? 但財爺這一決定,卻有「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的效果,絕對是下下之策。
 
須全面檢討傾斜向大行的金融政策
 
至於有業界要求一視同仁,全面寬免股票買賣印花稅,我雖然明白他們的苦心,但就不認為有甚麼意義,因為業界的經營困難,跟政府政策斜向大行,過份監管有莫大關係,就是全面寬免了股票印花稅,也不會令我們起死回生。何況,現時中小企只佔巿場交易份額一成左右,若全面寬免,恐怕只會令大行更容易以「零成本」的手法,舞高弄低兼全面壟斷巿場。況且,政府有了這300億元的股票印花稅收入,便可以提供更多公共服務,如用來扶貧、加強老人服務、改善民生等加強社會效益的措施上。

所以,我會要求政府全面檢討斜向大行的金融政策,要求設法維持巿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令大中小企均可在平等的基礎上互相競爭,同時應要為中小券商積極開拓進入內地巿場的商機,為他們爭取以全牌照方式,服務內地民眾的機會,不要令CEPA 10所帶來進軍內地的商機,只成為大行的禁臠,令中小企又被置於新機遇的門外。

(刊於  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