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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成功經驗多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全港市民特別是西九龍的居民都期待着高鐵通車。他們多年來忍受高鐵工程帶來的噪音、衞生及交通等問題,為的是等通車那天,能帶來市民交通上的便利,但要達致這個理想,「一地兩檢」必不可少。七月五日,行政長官在回覆我的質詢時,仍未有就「一地兩檢」公布時間表。不過近日政府不斷有消息指將於近期公布方案,筆者對此表示歡迎。無可否認,「一地兩檢」是個大議題,政府應該好好預備充足時間讓市民了解「一地兩檢」的好處。其中有爭議的部分,主要來自有人自始至終反對「一地兩檢」,因此有爭議也是無可避免的。

「割地」謬論 無稽之談

從整體上看「一地兩檢」,筆者認為民意清晰,只要是對此有充分了解的人,都希望「一地兩檢」能配合高鐵的開通,並能明白「一地兩檢」對高鐵開通至關緊要。至於部分反對聲音,有出於政治目的,亦有基於一些法律上的誤區。社會上有部分人提出歪理,說「一地兩檢」是讓特區政府在高鐵西九總站內「割地」給內地政府,甚至有人說出「割讓香港主權」的謬論。首先,「一地兩檢」是讓特區政府在西九總站內以「租賃」形式讓內地執法部門設立自己的管轄區,專門進行內地出入境的清關手續,而不是所謂的「割地」。其次,香港自古以來都是中國不可劃分的神聖領土之一。《基本法》第七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提出所謂「割讓香港主權論」的人,實乃無稽之談。

有部分人認為,「一地兩檢」容許內地人員跨境執法,有違《基本法》二十二條。事實上「一地兩檢」的實施與《基本法》二十二條並無衝突,《基本法》二十二條訂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可是,若特區政府在西九總站內租賃一定面積的範圍予內地相關部門,專門處理內地出入境的清關手續,在法律上,這並不觸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因為內地執法人員將只被局限於該範圍內根據內地法律處理邊檢工作,執法;完全不會干預處理香港的出入境事務。因此無論在地理位置或是執法範圍上來說,界限清晰,各做各的邊檢工作,並不存在互相干預的問題。這與目前深圳灣所使用的模式同出一轍,深圳灣運作良好,更從來沒有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

界限清晰 互不干預

香港有些人總把「一地兩檢」與一些政治事件掛鈎;但恰恰相反,一地兩檢在西九高鐵總站的運作將會有高度透明度,容易接受公眾及傳媒監督。

「一地兩檢」與高鐵息息相關,截至今年六月底,高鐵整體工程已大致完成,預計通車時間為明年第三季,通車後從香港至廣州南只需四十八分鐘,前往北京的行程亦會被縮短至不到十小時,將為兩地居民提供巨大便利。新政府上任,面臨着許多棘手問題,「一地兩檢」既是燙手山芋,亦是窩心寶玉。只要好好做好解說工作,很多反對都會被證明是上綱上綫,為反而反,方案最終一定會獲得市民充分肯定及支持。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