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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百利無一害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香港市民已經習慣不時聽到,有人宣稱政府的政策違反《基本法》,就連「今天是香港法治最黑暗的一天」這種歪論,也聽到生厭。香港的法治獲得國際社會認可,港人權利受到《基本法》充分保障,政治挑撥是不會動搖香港法治根基。

高鐵開通以及實施「一地兩檢」,是加強香港與區域聯繫,提升本港競爭力的利民措施。早在方案公布之前,反對派已一如所料群起反對,急不及待表達不滿。能夠連接國家高鐵網絡,受益最大的是香港一方,不止方便港人和旅客來往兩地,亦能促進整體經濟發展。

反對派以「割地」來形容一地兩檢方案,但進入內地口岸區唯一的目的,就是乘坐高鐵前往內地,進入內地管轄的範圍。《基本法》第七條列明「特區境內土地和自然屬於國家所有…由特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二十年來,中央以行動來展示落實「一國兩制」的誠意和決心,甚至以簽署合作協議的方式,來排除港人的各種憂慮。反對派將「一地兩檢」標籤為違反《基本法》,是無視中央一直以來維護《基本法》的努力。

在西九站作「一地兩檢」,是最方便旅客,亦是最能發揮高鐵效率的做法,故此港方才爭取有關安排。以各種無理揣測來反對「一地兩檢」,是捕風捉影,根本目的是希望令高鐵不能發揮效用。有人擔心高鐵站出租的安排會成為先例,誤導市民,指日後再有非法佔領行為,這些地方會被「出租」給內地,由內地管轄。這種無稽之談站不住腳,當日非法佔領對社會造成沉重影響,中央政府亦無介入,全程由特區政府處理。反對派稱中央會「隨意」租用香港土地,毫無事實根據。

反對派叫口號時力竭聲嘶,然後找基層人士申領法援,利用司法覆核手段阻礙社會發展。港獨主張明顯違反《基本法》,反對派議員當時卻意圖文過飾非,而高鐵實施「一地兩檢」方案,是特區政府與內地長時間商討的成果,並得到兩地法律專家認可符合《基本法》,反對派卻一直大放厥詞誤導公眾,這是真心守護《基本法》嗎?假如真的令「一地兩檢」被拉倒,香港市民又得到甚麼呢?

(刊於 星島日報)